广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阶段性担保转公积金」
日前,广西区直及多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企业缓缴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职工负担。
记者从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缓缴企业应恢复正常缴存,并在202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或分期补足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在此期间,经申请获得批准缓缴的企业,其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针对申请缓缴的企业,区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程序。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科副科长 盘龙:像以前我们申请办理缓缴,还需要提交企业财务报表一些材料,现在只需要企业和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定的缓缴时间、缓缴方式和补缴方案等材料。
针对疫情冲击下铁路运输行业所面临的困难,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服务。6月1日到2日,共有67家南宁铁路运输企业获得缓缴,累计缓缴金额约7200多万元。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南宁管理部主任 姚芳:通过指导企业进行缓缴,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的这个资金困难。
此外,广西区直,及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针对赴疫情地区支持抗疫工作或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的缴存职工出台相应政策,如在今年6月至12月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出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人民银行。
需要提醒大家,缴存职工在恢复正常工作或经济收入来源后,应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如果自2023年1月1日起,缴存职工未偿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恢复作逾期处理。
与此同时, 为进一步加大对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也将会提高。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副科长 韩冰:从6月开始,无房职工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就由原来的每人每月的7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编辑:苏耀丹
值班总监:袁毓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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