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公积金新政7月1日起实施」
近日,我市有关部门相继印发《在湛江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和《关于湛江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受益面,充分发挥其保障作用。
港澳台同胞缴存公积金获“市民待遇”
由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湛江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湛江市港澳事务局、湛江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联合印发的《办法》指出,在湛就业的港澳台同胞,根据自愿的原则,可凭有效的台胞证、回乡证、通行证等在受聘单位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享受与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样的优惠政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可按照我市现行的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转移等业务。
“三个梯度”助力高层次人才购房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积极支持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出《通知》:个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经市人社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核定不受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限制,同时可享受如下政策优惠:
A类高层次人才: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0%。即按当前我市最高贷款额度计算个人可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精装房45万元);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精装房90万元)。
B类高层次人才: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50%。即按当前我市最高贷款额度计算个人可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精装房35万元);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精装房70万元)。
C类高层次人才:可按个人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精装房23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精装房45万元)。
据了解,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市区购房,个人20万元(精装房23万元),夫妻双方40万元(精装房45万元);县城购房,个人18万元(精装房20万元),夫妻双方35万元(精装房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