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开通三项新业务是什么「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提取公积金」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
接入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
在手机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三项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主题教育领导组《印发<关于在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三服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化住房公积金“最多跑一次”服务行动,为解决缴存职工办理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业务来回跑问题,我中心通过接入全省住房公积金互联共享平台,在实现柜面业务办理的基础上,又开通了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三项业务在手机微信公众号上办理。
一、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
在我中心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省内有尚未结清或者结清一年以内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主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按照《大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的条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无需再向贷款城市中心申请出具《借款合同》和《还款明细》,我中心将通过共享平台主动调取该笔贷款的还款状况和还款本息,利用共享平台数据自动计算可提取额度,系统自动完成实时审批。
二、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
在我中心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省内有尚未结清或者结清一年以內的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的,可以按照《大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的条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职工无需再向我中心出具《借款合同》和《还款明细》,我中心将通过共享平台主动调取该笔贷款的还款状况和还款本息,利用共享平台数据自动计算可提取额度,系统自动完成实时审批。
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其他城市的缴存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入本市或者在本市再就业且已在我中心开户正常缴存满六个月的,可以按照大同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相关规定,将原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信息转入我中心,实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如缴存职工是省内其他城市转入我中心的,缴存职工在办理转入业务时无需再向原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本人的缴存单位名称、账户号码等信息,我中心将通过共享平台主动调取相关信息,及时将申请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及信息转入我中心。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看大同编辑郭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