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证券发行的承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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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股申购交易80问》的发布,小编开通专栏来解答关于新股申购与交易的常见问题,以引导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今天让我们来看看股票承销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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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承销?
答:证券承销(Underwriting of Securities)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具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按照承销协议由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交付证券的行为和制度。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一般要聘请证券公司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公司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它是证券公司的基本职能之一。
二、承销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在代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代理委托关系,承销机构不承担销售风险。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在发行人来说,包销不必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而且可以迅速筹集资金。
三、包销在实际操作中有哪几种方式?
答:包销在实际操作中有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之分:
(1)全额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承销合同,由承销机构按一定价格买下全部证券,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价款一次付给发行人,然后承销机构以不低于买入价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在全额包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证券发行人并非委托代理关系,而是买卖关系,即承销机构将证券低价买进然后高价卖出赚取中间的差额;
(2)余额包销是指发行人委托承销机构在约定期限内发行证券,到销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余额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认购。余额包销实际上是先代理发行,后全额包销,是代销和全额包销的结合。
四、什么是承销团?
答:对于一次发行量特别大的证券发行,一家承销机构往往不愿意单独承担发行风险,这时就会组织一个承销集团,由多家机构共同担任承销商,这样每一家承销机构单独承担的风险就减少了。
根据《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聘请承销团承销的,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五、承销团方式具有哪些优点?
答:当发行规模很大时,那么就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组成一个或多个承销团。
与单个机构进行证券承销相比,承销团方式具有一些优点。承销团可突破单个机构的承销规模限制,能够满足大额证券发行的需要;承销团由数量众多的机构组成,可以分散包销发行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