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缴存最低标准「公积金个人缴存基数」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发两则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对合肥市职工来说,影响面比较广。根据通知,合肥市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在调整缴存比例的同时,缴存基数也有控制。
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已经在多省开始执行,此前合肥市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20%。合肥市此次对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规定暂按两年执行。
同时控制的还有缴存基数,合肥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合肥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可在5%-12%之间自主选择。
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下月起,每月最高缴4151元
按照惯例,合肥市每年7月1日都会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今年也不例外。根据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15年度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187元。本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6年度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29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执行。
调整后的缴存比例一样不得超过12%。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各缴存单位需按照要求,于7、8两个月期间做好调整申报工作。
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计算,2016年度合肥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4151元(单位和个人均依照月缴存基数上限×12%最高比例计算),最低缴存额为152元(按缴存基数下限×5%最低比例计算)。
这样算来,合肥市月缴存额最高为4151元,比2015年度的6327元(单位和个人均依照月缴存基数上限×20%最高比例计算)少2176元。
附:合肥公积金使用指南
PART.1 买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买新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1、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2、注意事项
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2、购房一年以内(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提取金额至百元整。
二还房贷怎么提取公积金?
1、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2、注意事项
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2)在市住房公积金本部(含四县)办理的全额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上述1、2两项; 组合贷款的,还需按4、5项提供商业住房贷款部分材料;在扣款日及后一个工作日不受理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及市中心本部(含四县)以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1、2、4、5项,其中3、6两项根据实际提供
3)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办理。结清贷款的需在结清后次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再追溯办理。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
三租房子怎么提取公积金?
1、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租赁自住住房(每年提取一次,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生效致终止后一年内提取),须携带材料是:
《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配偶提取公积金,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复印件;
区住建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租赁纳税发票原件、复印件;
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复印件。
2、注意事项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出台,租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总额,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
四买二手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1、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2、注意事项
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2、购房一年以内(以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提取金额至百元整。
PART.2 生病住院怎么提取公积金?
1、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2、注意事项
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2)九种重大疾病是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3)当期应负担治疗费用超出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取至百元,当期应负担治疗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取至百元。治疗费用以费用清单自付金额部分为准,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PART.3 退休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1、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2、注意事项
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2)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PART.4 辞职怎么提取公积金?
若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单位已办理停缴手续的,可办理全额销户提取,办理销户提取除需携带正常提取材料外,还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或注明终止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障手册。
PART.5 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有人就问了:“我是合肥人,在安庆市工作,工作单位缴纳了公积金,那么能否申请用公贷在合肥买房?"
其实这是可以的,这属于省内异地公贷,目前这一政策已落地合肥。
具体的执行细则如下:
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对象:
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合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至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含)以上。(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合肥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申请人家庭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已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对家庭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依据细则,符合“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这一条件,如果公积金缴纳时限连续满六个月(含)以上,便可申请省内异地公贷。
PART.6 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www.hfgjj.com)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来源:蜀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