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还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还住房贷款」
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介绍了很多,本期《微政百科》收集了大家在网络上关于公积金贷款和还款方面的疑问。另外,《小编跑窗口》栏目中,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流程也有详细的介绍,欢迎大家移步浏览!
热点问题:
我们从网络上收集到关于公积金贷款还款的问题有很多,集中在这两个问题上:
问题详解:
1、办理贷款手续时,哪些环节必须借款申请人本人办理?
通常情况下,初审、面签时必须本人到场。如您有特殊情况,请到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咨询。
2、还款逾期了,该如何处理?
发生逾期贷款可任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可以通过12329语音电话委托系统或本人持身份证到贷款业务柜台将月还款额调整为大于等于还款金额(逾期贷款本息 最低还款额 还息),并在扣款日前将还款金额存入还款账户中,就可在合同约定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
(2)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管理中心贷款业务柜台申请办理,贷款经办人员会告知应偿还的逾期金额(逾期本金、利息、罚息)并指导办理相关手续,您应确保在拟定的偿还日期前将还款金额存入还款账户中。
公积金贷款申请
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 《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
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申请条件: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7.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办理材料:
办理机构:
除指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项目外,缴存在中心各管理部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贷款经办部门,不受房屋坐落所在地的限制,但对于借款申请人缴存在远郊管理部,且所购房屋在同一远郊的,原则上应由该远郊管理部为其办理贷款业务。上述贷款经办部门是指贷款中心(含其所属贷款网点)和各远郊管理部,城区管理部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放款时间依房屋性质、担保方式、是否为组合贷款等不同而有所区别。
办理程序:
(以在贷款中心办理为例)
目前,申请人通常需要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两次手续。
第一次到贷款中心:
1、根据所购房屋性质,准备齐全的材料,特别是各种资料需要多少份的复印件一定按照相应的要求提供。具体的资料可在网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栏目中详细了解。
2、到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二层的贷款中心后,可先由咨询台工作人员预审资料是否齐全,然后拿号等待办理。
3、提交相应的资料后,对于需要评估的,会由负责抵押物评估的部门进行抵押物评估,同时交纳部分抵押物评估费用。
4、工作人员(或代理机构人员)会将下一次面签时所需材料清单交给借款申请人,告知借款申请人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材料清单》准备个人材料,等待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面签时间。
第二次到贷款中心:
主要就是办理面签手续。面签手续必须是借款申请人本人及相关人员到场。
1、根据电话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办理抵押物评估和担保手续的,先到抵押物评估机构处领取抵押物评估报告,同时在抵押物评估机构处和担保中心机构处交纳评估费、担保服务费,并领取评估费发票及担保服务费发票等。
2、回到咨询台,领取号码,等待办理面签。
3、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材料清单》向工作人员提交有关资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录入。
4、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签署相关合同文本。
5、完成签字后,工作人员会告知什么时间去哪家银行领取放款后的资料。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具体银行领取资料即可。(如您已委托代理机构,请以代理机构答复为准)
注:以上是贷款办理的一般程序,根据您所购房屋性质、选择担保方式的不同,具体的程序也会有不同之处,请以中心贷款工作人员的答复为准。
以上就是本期《微政百科》:公积金贷款还款大百科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