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
对于上班族而言,每个月的收入以及五险一金的缴纳是每个人都尤其关心的问题。襄阳市民注意了!7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8月6号,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将从过去的4006元调整至4512元,下限156元保持不变,最低和最高缴存比例仍为5%和12%。
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 下限不变
从今年1月1号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7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8年月平均工资。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一致,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据市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最高18801元,按照最高缴存比例12%计算,单位和个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上限金额分别为2256元;因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未做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仍为1550元,按照最低缴存比例5%计算,单位和个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下限金额分别为78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王建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限定,既能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有些单位过高缴存的情况。比如,如果张先生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20000*12%(最高比例)+20000*12%(最高比例)=4800元(超过上限4512元),实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只能是4512元。而如果张先生月平均工资为1550元,那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550*5%(最低比例)+1550*5%(最低比例)=156元,那实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156元。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等调整业务每年只能调整一次,办理时间为2019年7月6日至9月30日。
王建民说,到2019年10月1日起,柜台不再办理线下的缴存业务,各个单位应该通过网上业务厅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业务。
全市中小学教师住房公积金足额纳入财政保障
今年,湖北省委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健全与学校所在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联动机制,将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工资项目足额纳入财政保障,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各个县市区的相关部门应将教师队伍工资政策落实到位,为老师们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程序
(一)未与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网上服务协议的缴存单位,将调整后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携带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本信息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及电子文档到所属区域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
(二)已签订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协议的缴存单位,将调整后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照《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操作手册》相应程序办理。
此次办理缴存的时间为7月6日—9月30日,缴存单位每年只能在规定时间内调整一次缴存基数、比例。
已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10月1日起,原则上不在柜面办理基数、比例调整工作。
特别说明
(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军队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军后财〔2018〕527号)规定,襄阳市驻地军队用人单位和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比例调整办法,按此通知执行。
(二)按照湖北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中“健全与学校所在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联动机制,将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工资项目足额纳入财政保障,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规定,全市各中小学应将教师队伍工资政策落实到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目前已开通网上办理缴存业务种类有12类:个人账户设立、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汇缴、补缴、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集中封存、个人账户启封、单位信息查询、缴存职工信息查询。随着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推进,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种类也将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