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积金新政策「株洲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1条件」
时间:2022-10-05 13:58:12 • 来源:晨株洲
关于有3套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购房提取限6月30日前办理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根据《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株金管委〔2020〕1号)规定,7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认房”新政:“职工家庭不得因第3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家庭(含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暂按缴存地及购房地有效产权住房计算。原来执行的职工家庭“限两套房使用(提取、贷款)公积金”的政策将同时废止。
在新政实施前,为最大限度维护缴存职工权益,避免“可提而未提”现象发生,特此向职工家庭有效产权住房超过3套(含),但符合当前“限两套房使用(提取、贷款)公积金”政策的职工通知如下:
职工家庭已经办理住房商业贷款,因同套房“限提1次”,未选择购房提取而选择还商贷提取,但是至6月30日前贷款还款未满一年,仍不能办理还商贷提取的职工家庭,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网点办理购房提取。逾期未办理的,按新政策实施。敬请谅解!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2日
【来源:新闻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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