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
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城镇职工的住房问题,由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按规定比例存储起来、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自2019年12月,西藏开通以西藏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和网厅为主要载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以来,自治区住建厅不断创新服务、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缴存职工。
综合服务平台近50万人次访问
去年以来,自治区住建厅深入贯彻落实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组织技术人员推进西藏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应用工作,在深入测试、强化安全防护的基础上,于去年12月初推出面向全区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该平台由西藏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和网厅三部分组成,其中微信公众号适时提供西藏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法规,可为缴存职工提供个人信息、公积金缴存余额、贷款余额等基本信息查询和离退休(含辞职、离职)提取、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等一键办结业务的快速办理;西藏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可为干部职工提供查询和大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西藏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可为缴存单位提供缴存、账户维护、清册变更和干部职工提取、贷款等全量住房公积金业务。
“西藏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以来,目前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7.4万人,访问量超过48.99万人次,缴存职工每日访问量达2.33万人次,缴存职工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业务4499笔,涉及资金2.6亿元。”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面签通过授权采取远程模式进行
为有效解决在成都片区工作的我区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难问题,自治区住建厅在进一步发挥西藏住房公积金成都管理部宣传引导等职能作用基础上,专门开通了管理部连接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专线,由成都管理部就地就便受理成都片区西藏公积金缴存职工业务申请。
据悉,对于贷款面签问题,自治区住建厅经与中国银行西藏分行协商,在成都片区缴存职工贷款申请达5人以上时,由中国银行西藏分行营业部派出业务人员赴成都进行“上门服务”,为成都片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服务,彻底解决此前成都片区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需往返川藏两地、既不方便成本又高的问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进一步方便成都片区缴存职工,自治区住建厅会同中国银行西藏分行营业部,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面签采取授权成都管理部远程办理的模式进行,即在中国银行西藏分行营业部的指导下,由管理部工作人员对贷款申请人、担保人进行身份印证和面签、采集上传相关资料照片和寄回签字原件,在极大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业务的同时,也进一步降低业务办理的成本。
数据显示,今年2月以来,通过授权模式,成都管理部已为26名成都片区缴存职工办理了面签等手续,其中已为23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41万元,其余3名职工的贷款资料正在寄递过程中,预计3至5日内将完成审批放贷。
公积金提取不再提交申请表
今年初,自治区住建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人行拉萨中心支行进一步优化我区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对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材料清单进行简化,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再提交提取申请表。对流程进行了优化,要求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指导业务网点实行清单式审核、一站式受理,对于材料齐备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最多让申请人跑一次。在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住建厅指导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积极引导缴存职工通过网上办理业务、对于确需到现场办理的也实行预约办理,提升服务效率,极大地方便了缴存职工。
据了解,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区缴存企业的影响,明确缴存企业经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后,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期间视为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正常办理公积金业务。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公积金专办员无法返藏影响缴存的,由缴存单位报备后,不影响其单位缴存职工办理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2020年6月30日前无法正常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和疫情防控人员,不作逾期处理,逾期记录不报征信部门。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