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公积金贷款上限「公积金贷款不能超过总房款的多少」
时间:2022-09-28 12:59:12 • 来源:韶关民声网
5月2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5月20日起,在最高贷款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的规定按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10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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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整基于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平稳运行情况,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最高额度30万元,两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的基础上调整了具体可以贷款的额度,对新参加工作缴存公积金余额不多的人将会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我市新引进的丹霞英才等,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增加,以较商贷更低的利率获取贷款,有效减少利息支出,缓解贷款安居置业还款的压力。
5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央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5月25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和《关于受疫情影响缴存人贷款逾期不作处理的通知》,其中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对缓缴企业不作欠缴处理,不影响企业征信。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计收的罚息,作退回处理,已报送的征信记录予以调整。公积金中心与缴存人商定后续还款安排。
上述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来源:韶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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