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个人公积金「淮南住房公积金查询」
公积金问题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六安楼市购房群内的网友也经常咨询,六安公积金如何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现在最高能贷多少钱?公积金如何提取?今天为大家详解2019六安公积金使用攻略,供大家参考。分享给各位小伙伴,一定要记得收藏、转发。(以下总结均来自于六安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信息,如不全,请拔打公积金管理中线电话)
★六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中路(0564-3376123)
公积金贷款需知事项:
一、贷款申请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账户正常的员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自住住房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房、二手住房;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额度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12月缴存额合计数×15倍(不足18万按照最低18万贷)
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
三、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贷款合同到期日不得超出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含5年)。二手房贷款期限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可延长至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四、担保情况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担保,中心采用的担保方式有保证人担保、住房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3种。
保证人担保是指借款人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公积金缴存人作为保证人,保证人承担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人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账户正常,且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给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担保。
如何申请解绑和更换担保人:
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5年(无不良记录,以征信报告判断),可申请解除担保人。
2.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2年(无不良记录,以征信报告判断),可申请更换担保人。在贷款还款期间只可申请更换一次担保人。
3.解除或更换担保人必须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手续。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1.一个家庭(含单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第三次贷款不予受理。
2.借款人及配偶婚前各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后视同两次贷款。
3.公积金还款期间,发生婚姻关系解除,在贷款未结清前借款人及配偶均负有还款义务,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4.婚姻关系解除,涉及房屋产权划分的,以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决书为准。
5.父母购房,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加入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上)的,以父母名义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的,不计算成年子女贷款次数。子女购房,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加入父母名字,以子女名义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也不计算父母的借款次数。
六、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购买期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房屋价值的20%;购买二手房,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不得低于房屋价值的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不得低于房屋价值的40%。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现行的贷款利率是: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的,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六、贷款所需资料
(一)借款人购买期房,需提供: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声明;
(2)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或首付款收据)、售房企业出具的保证函;
(3)单位开具的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月还款额不高于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合计50%的贷款申请,可以不提供);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
(5)由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材料(加盖缴存地中心印章):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2、最近一年或最近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流水账目清单;
(6)借款人及其配偶需提供公积金缴交情况的网上查询渠道(市中心查询不到其信息或信息与纸质资料不符的,拒绝发放贷款)。
(7)以借款人名义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银行卡或存折,用于办理还款和公积金扣划等业务;
(二)借款人购买二手房,需提供:
(1)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售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2)借款人及售房人婚姻证明文书: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未婚须现场签署婚姻状况声明书;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调解文书等原件;
(3)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售房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4)单位开具的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月还款额不高于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合计50%的贷款申请,可以不提供);
(5)过户前不动产证复印件、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原件;
(6)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不动产增值税发票;
(7)贷款资金划转至二手房资金托管账户的,提供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及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贷款资金划转至售房人账户的,提供售房人银行账号。
(8)二手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9)以借款人名义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银行卡或存折,用于办理还款和公积金扣划等业务;
(10)由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材料(加盖缴存地中心印章):
(11)借款人及其配偶需提供公积金缴交情况的网上查询渠道(市中心查询不到其信息或信息与纸质资料不符的,拒绝发放贷款)
七、贷款流程
1、借款人夫妻双方和保证人按约定时间到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2、中心审核借款人的资料及保证人的相关信息,确定贷款金额、年限;
3、中心内部按权限审批;
4、借款人携资料按约定时间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6、借款人按月按时偿还贷款。
(二)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1、借款人夫妻双方按约定时间到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2、中心审核借款人的资料确定贷款金额、年限;
3、中心内部按权限审批;
4、借款人携资料按约定时间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5、借款人按银行约定的时间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6、借款人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到中心审核,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7、借款人按月按时偿还贷款。
组合贷款需知事项:
1、组合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80%。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六安市公积金中心确定,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商业银行确定。
2、贷款期限:期房贷款期限30年以内(含30年),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3、关于目前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六安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我中心自2017年8月暂停办理商转公业务,待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降低至警戒线内时,由我中心按国家政策及时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