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和通州区「通州到海淀」
通州
通州区又一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幸福雅园项目(今天)10月23日开放申购登记啦!
登记将持续至11月6日下午17:00,共提供626套每平方米均价30000元的住房。
幸福雅园位于台湖镇,规划总建筑面积约9.1万平方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约0.3万平方米。
该项目626套共有产权房中,包含建筑面积约79平方米两居419套,约89平方米三居207套。
项目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30000元/平方米,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上下浮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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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5%,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北京市燕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剩余25%份额。
举例:若申请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9平方米,销售价格为30000元/平方米的房屋,则该家庭需支付的购房款为89平方米×30000元/平方米=2670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75%。
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
项目户型方正,南北通透,动静分区,卫生间干湿分离,“U”型厨房还增加了操作空间,使用会更加便利。
周边配套设施丰富,距离国家大剧院台湖舞美艺术中心约700米,距离环球主题公园约3公里,萧太后河码头遗址公园、游憩公园等一应俱全,北京国际图书城、台湖镇中心幼儿园等文化、教育配套设施完善,可满足购物、文化、娱乐、教育、医疗、健身等需求。
符合四类条件可申购
第一类是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止到2019年11月6日(含))。
第二类是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第三类是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需在通州区有稳定工作,且截止申购当月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含)以上。
第四类是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请,在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已办理北京市居住证(需在有效限期内)。
本次房源安排计划面向在通州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原则上不少于30%。
网上申购结束后,区住建委将对申请购买家庭的购房资格、在通州区工作情况进行联网审查。
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未通过审核及复核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向通州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由于个人原因信息填报错误的,复核时不予受理。
服务信息
申购网址:
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ztzl/gycqzf/index.shtml
项目申购服务热线:
010-68886966
010-68886988(9:00—17:00)
监督电话:
010-60563542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通州区幸福雅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始申购登记公告原文及相关附件地址:http://zhengfu.bjtzh.gov.cn/bjtz/home/201910/1251220.shtml
海淀
海淀区房管局发布
海淀区第十八批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工作公告
本次房源分为6个项目
共计776套
详细内容如下
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
为解决我区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结合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现就启动海淀区第十八批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持有运营的文龙家园、燕保·辛店家园等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776套。其中,小套型258套,中套型142套,大套型376套。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而新增的房源,一并纳入本次配租房源。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点击可看大图)
备注:
1.凯盛家园、馨瑞嘉园项目大套型为一居室;
2.燕保·辛店家园项目部分房源无燃气;
3.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19年10月21日前(含)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家庭。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二)登记时间
2019年10月24日10:00-10月29日15:00(共6天)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及经卫生健康委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须于2019年11月1日前(含)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提交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卡》进行线下确认。
(三)登记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特别提示:
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房保障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登记。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到原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市保障房中心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市保障房中心协助登记地点:燕保·辛店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管理处,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友谊路118号北清路与友谊路交叉口西北角(乘车路线提示:公交384、447小牛坊站,向西走100米即到;公交446、快速直达专线50路、快速直达专线80路、运通205航天城北站,向北走470米即到),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0月29日,登记期间工作日上午:10:00-11:30,14:00-17:00(10月29日为15:00以前)。
(四)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点击可看大图)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的登记结果在上述项目中选租对应套型的房源。
(五)系统登记排序规则
登记系统根据套型分别排序,相同套型的登记家庭按照以下原则自动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登记顺序。此次意向登记结束时的申请家庭排序结果将于2019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的区房管局公开信息)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参加此次意向登记的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拟于2019年11月底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向原申请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四、选房入住
(一)选房规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北京市关于脱贫攻坚文件精神,本次选房将登记家庭分为两组,分别为第一组和第二组:
1.第一组家庭: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及经卫生健康委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件的家庭则视为第二组家庭。
2.第二组家庭:除第一组外尚未配租保障性住房的海淀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第一组家庭优先于第二组家庭选房,同组别家庭按照系统登记顺序选房。
(二)选房安排
1.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组织实施,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2.本次选房首先安排第一组家庭选房,待第一组家庭选房结束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再根据剩余房源情况,组织第二组家庭选房。
3.本次选房同组别家庭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
(三)签约入住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通知为准。
五、租金及补贴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但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其他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配租的政策解释和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关于启动海淀区第十八批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工作的公告原文及相关附件地址: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522_51806/zdly/bzzf/fpfy/201910/t20191022_43525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