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积金主任「沧州驾考新规」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办理归集、提取业务要求单位和职工提供资料复印件规定的通知
各管理部(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落实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沧金管字〔2019〕51号),进一步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市公积金中心研究决定,取消办理归集、提取业务要求单位和职工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的规定。各管理部(分中心)受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时,使用高拍仪拍照原件,将资料电子影像提交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生成电子档案,不再要求单位和职工提供资料复印件。在归集、提取档案中不再留存资料复印件。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9日
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国资办关于公开选聘沧州渤海新区大陆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按照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关于构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健全公司领导层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发挥好不同管理和监督层级在三重一大决策和企业日常经营中的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国资办拟公开选聘沧州渤海新区大陆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沧州渤海新区大陆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新区、奉献新区,积极主动落实好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在棚户区改造、招商发展、全域旅游、项目建设等攻坚行动中表现优秀或受到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表彰的应聘人员将择优选用;
2.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强烈的工作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具备拟任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3.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统招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任务要求;
4.三集团具有中层副职以上工作经验、其他区属国有企业具有副职负责人以上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的中层正职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同时鼓励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具有3年以上的中层正职(股级)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参与选聘。
三、选聘程序
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国资办将抽调专人组成3人的选聘工作小组,负责拟定公告、制定选聘程序、组织报名、确定考察内容等各项具体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全程配合选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公示选聘条件,公开征集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各企业不得以各种理由、各种方式阻碍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参与应聘;
2.筛选符合条件的应聘候选人员;
3.考核分为两项内容,一是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应聘候选人员的工作实绩、攻坚表现、业务专长、管理能力、作风建设等方面(主要以提交的证明材料为准)逐一考察打分,分值占比70%,二是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面试打分,分值占比30%,选聘工作小组将全程参与监督;
4.选聘工作小组将组织对总成绩前3名的应聘候选人考察座谈,深入应聘候选人员所在单位座谈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廉政等方面的表现,最后形成考察报告报渤海新区党工委审议。
应聘候选人在渤海新区攻坚一线服务发展建设中因表现优秀受到表彰的将给予额外加分(表彰一次加2分)奖励。
四、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工作实绩、攻坚表现、业务专长、管理能力、作风建设等方面证明材料,表彰证明材料;
3、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5、近期同版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18日。
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航运大厦2009室。
联系电话:0317-5760285,0317-8553772。
五、工作待遇
1.经聘任的总经理试用期为1年,到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安排回原单位继续按原职级任职。
2.聘任的总经理年薪管理按照《渤海新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渤海新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仅发放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不计算任期奖励。
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
渤海新区国资办
2019年9月6日
来源: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渤海新区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