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审批的债券有哪些「银行投资债券有哪些监管要求」
废话不多说。现在的债券市场按监管部门来分,一共有四大类,财政部、发改委、证监会(包括交易所)和人民银行(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其中每一个监管机构下都有相应的债券品种,下面来一一介绍。
一、财政部
财政部监管下的债券品种主要有国债和地方政府债。
其中地方政府债又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目前主要下文的有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轨道交通专项债和棚改专项债(最近新增了高校债)。这类专项债对应的还款来源为对应名称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基本做到一一对应,还不了时也要发行对应债券来还本付息。发债主体为省级政府或计划单列市。截止17年底,地方政府专项债超5万亿。
二、发改委
1、企业债
一般来说针对央企、国企发行来发行,报发改委批准。
净资产大于3000万,累计债券余小于净资产40%,近3年平均净利润大于利息。
2、城投为主的六大专项债券。
城市地下管廊专项债券、战略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城市停车场专项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配电网改造专项债券。
募集资金占总投比例可达70%,其发债主体中城投为主,其发行时不受债券余额限制,属于发改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其他企业亦可发行。发债主体为城投或其他企业。
3、项目收益债
除六大专项债券外,发改委专门针对项目收益债发文《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项目收益债发行主体是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实际控制人发行的,与特定项目相联系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主要来源于项目建成后运营收益的企业债券。
4、PPP项目专项债券
针对PPP项目,发行主体多为PPP项目公司中的社会资本方,发行主体信用资质在AA 以上,允许部分来源:“政府付费和财政补贴”,按规定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
5、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
发债主体为市场化运营的公司(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学校等公益性质主体除外),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社会领域产业经营性项目建设,或者其他经营性领域配套社会领域产业相关设施。包括健康、养老、教育培训、文化、体育、旅游等专项债券。这里理解更多的为市场化运营的国企和央企。
6、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债券
发债主体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用于六类项目,产城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农业内部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产业链延伸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农业多功能拓展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新技术渗透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多业态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情况下,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鼓励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 7、绿色企业债券
绿色企业债券(简称绿色债券)是指,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支持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利用债券资金优化债务结构。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 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主要针对国企和央企。《绿色债券发行指引》
三、证监会(沪深交易所)
1、公司债
一般市场化公司发的债,多为上市公司或规模较大的公司,有资本市场评级的。
2、绿色公司债
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绿色产业项目,主要参考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要求,重点支持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等绿色产业。发债主体是根植绿色产业的公司,可以是国际金融组织或跨国公司。
3、可转债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宽限期后可以将债券持有人可以强制将债券转为股权,债券利息一般比较低。
4、可交换债
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
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5、私募债
以小微企业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不设行政许可,没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小微企业。其投资者大多为银行或保险等金融机构。
6、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
ABS融资模式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即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一般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保险机构资产支持计划(少)等。其中企业ABS主要为证监会主管,信贷ABS主要是银保监会监管,资产支持票据主要为交易商协会监管。
基础资产债权和收益权均可。
四、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1、金融债
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比一般公司债利率要低风险要小。
2、中票
企业发行的一种银行间交易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制,一次注册多次发行。一般期限为3-5年。
3、短融券
对银行间机构投资者的短期融资券,一般期限在一年内。
4、PPN(private placement note)
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非公开定向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往期目录
保本理财,余额宝,《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