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 应付债券 和债权人 债权投资 账务处理对比分析「应付债券的核算处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C(金融工具)与一般公司债券(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工具)的计量对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C)是企业购买债券,成为了金主爸爸,所用科目为“债权投资”,按时收利息。金融工具一章中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负债一章中的一般公司债券本质上是一回事,只是分散在了两个章节,因为企业发行债券既是负债又是金融工具,所用会计科目是“应付债券”,按约定支付利息。
与债权投资相关的科目有“债权投资—成本、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债权投资—应计利息”,与此相对的应付债券有“应付债券—面值、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应计利息这个明细科目只有约定一次还本付息时才会用到。
无论是AC还是应付债券,入账价值都要包括交易费用,这个入账方式比较特别,先将面值计入到“面值(成本)”这个明细科目,然后通过“利息调整”这个明细科目进行调整,两者一个记在借方,一个记在贷方,保证了账面价值是实际收到或付出的金额,“利息调整”科目的金额在期限内摊销,是每年投资收益(实际利息)与应收利息(应付利息)的差额。要注意如果是购买AC时有交易费用,要将交易费用算在成本里,相当于实际付出的对价增多了;如果是发行债券时支付了交易费用,说明实际到手的钱变少了,要将交易费用减去后入账,两者方向相反。
后续计量就是摊余成本法,本年期初摊余成本 本年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投资收益或实际利息)-现金流入/流出=本年期末摊余成本。应收或应付利息是根据面值和票面利率算出的,按照约定每年或年末收到或偿还的。最初的摊余成本就是入账价值,然后每年期初摊余成本就是上年期末摊余成本,一环扣一环,最后一年的投资收益(实际利息)和调整摊销额要倒挤,最后要保证利息调整科目余额为0,将前几年已摊销金额减去就得到最后一年的摊销,最后一年还本付息,期末摊余成本为0,现金流入/流出就是最后一年利息 本金,根据上面公式可以计算出投资收益(实际利息)。
以下是教材上的有关习题:
一、金主爸爸:AC(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2×13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00万元(含交易费用)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2500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125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72%,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即每年利息为59万元),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合同约定,该债券的发行方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且不需要为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甲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发行方不会提前赎回。甲公司根据其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和该债券的合同现全流量特征,将该债券分类为以推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计算该债券的实际利率
会计分录
59×(1 r) 59×(1 r)2 59×(1 r)3 59x(1 r) (59 1250)X1 r)=1000(万元)采用插值法,计算得出r=10%
会计分录
情形2
假定在2×15年1月1日,甲公司预计本金的一半(即625万元)将会在该年末收回,而其余的一半本金将于2×17年末付清。则甲公司当调整2015年初的摊余成本,计入当期损益;调整时采用最初确定的实际利率。
会计分录
本金偿还一半后利息也减半,最后一年偿还的本金也减半,实际利率不变,要注意以后各年度的现金流变化,将以后各年现金流折现重新计算当年的期初摊余成本,注意只调整当年期初,与上一年末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会计分录
铁律:投资收益总和:100 104 114 57 59 53=487=59 59 59 625 30 30 625-1000=487,即计入投资收益的值等于实际的现金流入(不用折现)与购买价款的差额
情形3
假定甲公司购买的乙分司不是分次付息,而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利息复利计算。此时,甲公司所购买乙分司债券的实际利率r计算如下:(59 59 59 59 59 1250)x(1 r)-5=1000(万元),算出r=9.05%
算法类似于钱存银行,本金生息,利息继续生息
二、儿子:一般公司债券1.20×1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5年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公司债券10000000元,债券利息在每年12月31日支付,票面利率为年利率6%。假定债券发行时的市场利率为5%。
甲公司该批债券实际发行价格为:
10000000×0.7835(复利现值系数) 10000000×6%×4.3295(年金现值系数)=10432700
会计分录
2.甲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为建造专用生产线等集资金。有关资料如下:
(1)2×13年12月31日,委托证券公司以7755万元的价格发行3年期分期付息公司债券。该债券面值为8000万元,票面年利率4.5%,实际年利率5.64%,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后按面值偿还。假定不考虑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交易费用。
(2)生产线建造工程采用出包方式,于2×14年1月1日开始动工,发行债券所得款项当日全部支付给建造承包商,2×15年12月31日所建造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假定各年度利息的实际支付日期均为下年度的1月10日;2×17年1月10日支付2×16年度利息,一并偿付面值。
(4)所有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2016年实际利息的计算:各年实际利息之和=现金流出金额总和-期初现金流入
360*3 8000-7755=1325,1325-437.38-441.75=445.87
利息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要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也就是说发行债券的利息费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能是财务费用,也可能是在建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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