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上金融资产到底该如何计量 公允价值法「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一、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资产 ,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人初始确认金额 。
交易费用 ,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 、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 Q 增量费用 , 是指企业不购买 、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 ,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 、咨询 公司 、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不包括债券溢价 、折价 、融资费用 、内 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交易费用构成实际利率的组成部分。
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己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 , 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进行处理 。
二、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 ,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
( 一) 第一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活跃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 息的市场。 在活跃市场 ,交易对象具有同质性 ,可随时找到自愿交易的买方和卖方 ,且市场价格信 息是公开的。
( 二) 第二层次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对于具有合同期限等具体期限的金融资产 ,第二层次输入值应当在几乎整个期限内是可 观察的。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
( 1) 活跃市场中类似金融资产的报价 。
( 2 ) 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金融资产的报价 。
( 3 ) 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 ,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 益率曲线 、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 。
( 4 ) 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市场验证的输入值,是指通过相关性分析或其他手段获 得的主要来源于可观察市场数据或者经过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输入值 。
( 三) 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主要包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 、股票波动率 、企业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 。 企业只有在金融资产不存在市场活动或者市场活动很少导致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
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才能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即不可观察输入值 。 三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 一) 金融资产后续计量原则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与金融资产的分类密切相关 。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金融资 产进行后续计量 :
(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
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
( 2 ) 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计量 。
( 3 ) 贷款和应收款项 ,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计量 。
( 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 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
( 二) 实际利率法及摊余成本
1.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 ,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实际 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 的方法。
(1) 实际利率 ,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 未来现金流量 ,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
( 2 ) 企业在初始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就应当计算确定实 际利率 ,并在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 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
在确定实际利率时 ,应当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 ( 包括提前还款 权 、看涨期权 、类似期权等) 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但不应考虑未来信用损失 。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 、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
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 ,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存续期间无法可靠预计时 ,应当采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整个合 同期内的合同现金流量 。
2. 摊余成本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 ,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 列调整后的结果 :
( 1)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
( 2 )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 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
( 3 ) 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 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
需要说明的是 ,对于要求采用实际利率法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各期利息收入或利 息费用与名义利率计算的相差很小,也可以采用名义利率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
三、金融资产相关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 1) 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 ,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利得或损 失 ,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 ,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 失 ,应当计人当期损益 。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 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 ,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 , 计入当期损益 。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实际利率 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 现金股利 ,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
( 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发生减值 、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该金融资产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 ,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的处理,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保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