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逆回购规则调整「如何做国债逆回购」
注意!《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下文简称为《债券交易规则》)等部分规则在(2022年5月16日)起实行。过去,沪市债券交易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本次《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建立了一个平行的债券规则体系,对债券交易参与人、债券做市商、经纪客户、债券交易一般规定、债券交易方式等方面进行描述,部分描述和表达方式与以往有所不同。本期知识讲堂,我将对涉及国债逆回购的相关内容进行总结。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国债逆回购的性质。所谓国债逆回购(National debt reverse repurchase),本质就是一种短期贷款。但与普通的短期贷款不同的是,国债逆回购有国债做质押。投资者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把自己的资金借出去,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正回购方,也就是借款人用国债作为质押物获得这笔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因此逆回购的安全性超强,等同于国债。
那么,本次《债券交易规则》对于国债逆回购的描述,与之前具体的不同是什么呢?
1.交易品种名称
原先国债逆回购的全称叫债券质押式回购,本次债券交易规则实行后名称改为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2.交易方式名称
上交所交易方式适用安排中指明,“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可以采用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初期仅采用匹配成交方式,其他交易方式的实施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接下来,我对于这五种交易方式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匹配成交:
匹配成交是指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和本规则相关规定,对债券交易申报自动匹配成交并实行多边净额结算的交易方式。
价格优先是指,相对于较低买进申报、较高卖出申报,优先满足较高买进申报和较低卖出申报。时间优先是指,买卖方向、价格相同时,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多边净额结算是指一个中央对手方,一般指结算机构,对每一个投资者就某个证券存在的单笔或多笔买入或卖出交易进行净额轧差,处理结束后,由结算机构对多个债权债务进行互相冲抵,交易者只对结算机构产生一个债权或债务。
对于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等竞价原则,投资者应该并不陌生,因为竞价交易是股票交易最常见的交易方式,是比较容易理解的。
点击成交:
点击成交是指报价方发出报价,相关报价经其他债券投资者点击后由交易系统确认成交,或者依据本规则相关规定通过交易系统自动匹配成交的交易方式。
询价成交:
询价成交是指询价方向做市商或者其他债券交易参与人发送询价请求,并选择一个或者多个询价回复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
竞买成交:
竞买成交是指卖方在限定时间内按照确定的竞买成交规则,将债券出售给最优应价的单个或者多个应价方的交易方式。
协商成交:
协商成交是指债券投资者之间通过协商等方式达成债券交易意向,并向交易系统申报,经交易系统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
由于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期仅采用匹配成交方式,且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个人投资者基本接触不到,投资者着重了解一下匹配成交的定义即可。
3.数量单位与最小申报数量
过去,沪市国债逆回购的数量单位为“手”,经过本次规则调整后,数量单位改为“面额”。
针对最小申报数量,《债券交易规则》第五十三条指出,采用匹配成交的,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元面额或者其整数倍。这意味着,沪市最低10万元的豪华版国债逆回购退出历史舞台,接下来与深市一样,交易门槛为1000元。
4.交易价格管理方式
集合匹配阶段,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匹配阶段,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匹配成交最新成交价格100个基点。
5.收盘价计算
收盘价为当日 15:30(含)前最后一笔交易(含)前一小时内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15:30之后的成交数据不纳入收盘价计算。
由于深市关于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则与沪市基本一致,在这里不做详细介绍,只针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不同的重要部分进行说明:
据深交所规则调整,深市国债逆回购的数量单位由“张”改为“面额”,沪市国债逆回购的数量单位由“手”改为“面额”。
深市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从0.001元调整为0.005元,沪市仍然保持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0.005元不变。
对于投资者而言,本次《债券交易规则》最主要的调整是沪市国债逆回购的交易门槛降为1000元。除了对部分关键词的描述方式、部分规则调整外,国债逆回购的参与者、佣金、计息规则等重要内容并没有变化。此前不了解国债逆回购的投资者,看完本篇文章后可能依旧是一头雾水,因此,我专门写了一篇新版本的《国债逆回购详解》,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我的主页,读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