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绿色金融「其它金融机构」
中证网讯(记者 王方圆)8月26日,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加快绿色金融改革,建设绿色金融中心。
一是培育发展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国内外绿色金融组织和机构、ESG责任投资机构、绿色金融第三方评价服务机构、绿色金融智库等在京开展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在城市副中心依法设立绿色金融专门机构,设立国际绿色投资集团。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分支机构。积极培育践行ESG和责任投资理念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投资基金等社会责任投资者,支持绿色科技孵化器和绿色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在城市副中心打造绿色金融承载地,建设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
二是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服务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在融资规模、财务、治理、风险容忍度等方面,参照国际标准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建立绿色信贷专项授信、考核等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绿色项目的信贷服务支持,创新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绿色园区等绿色金融品种。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产业产品质量责任保 险等绿色保险业务。 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与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充分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支持社会资本 和国际资本设立各类绿色投资基金,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等形式依法合规投资绿色低碳环保项目。支持专业机构编制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为绿色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绿色私募股权基金等金融产品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三是推动金融支持绿色城市建设。积极试点推广绿色建筑性能保险,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运用绿色金融工具支持开展老旧建筑节能改造和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新型绿色底层资产和收益模式,发展融资租赁、移动支付,拓展绿色金融科技应用场景,重点服务好新能源汽车设计制造、“油换电”推广、智慧充电桩、智能电网等绿色项目。加大对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流域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和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金融产品。
四是建设数字化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在承担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为各类绿色资产交易提供定价、评估等服务,建设北京绿色项目库,研究开发碳核 算账户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区积极参与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国家气候投融资中心和项目库在京落地。发挥中国水权交易所作为国家级水权交易平台作用,支持国家实现区域取用水权和权益交易,开展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用水权交易,支 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支持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
五是积极参与制定和应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加强与国际绿色金融城市对话交流,发挥《“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影响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分享绿色金融能力和经验。加强与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国际标准化组织可持续金融技术委员会(ISO/TC 322)等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平台的交流合作。发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等国家级平台作用,加强国际绿色金融研讨。推行《气候友好银行北京倡议》理念,积极拓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空间。成立北京绿色金融国际顾问委员会,发挥五道口金融学院、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等高端智库作用,建设绿色金融智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