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城投债券违约「同一违规行为遭到两次处分」
记者 张晓迪
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建设”)因在债券存续期间,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交易商协会给予自律处分。
交易商协会称,作为发行人,湘潭建设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存在四项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其中,一是多起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违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二是未按照要求配合自律调查,未真实、准确提供相关材料,影响自律处分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多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合规披露;四是未及时披露董事长、总经理、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变动事项。
针对这些违规行为,交易商协会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对湘潭建设给予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莫明予以严重警告,认定不适当人选2年;对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梁景唐予以严重警告,认定不适当人选2年。
工商资料显示,湘潭建设成立于2022年2月,注册资本5.87亿元。其股东分别为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产投”)和国家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其中,湘潭产投持有其83.99%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湘潭产投则为湘潭市国资委控股子公司,湘潭国资委持有其90%股份,其另一股东为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投资”)。
作为湘潭国资委实控平台,湘潭建设的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绿化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界面新闻记者检索交易商协会网站了解到,早在2017年,湘潭建设在交易商注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30亿元,由华泰证券和北京银行承担联席主承销。
2018年-2019年,湘潭建设分四期发行了这30亿元额度的定向融资工具,目前,这些定向工具均已到期。其中,“18湘潭建设PPN001”发行规模为2亿元,“19湘潭建设PPN001”发行规模为8亿元、“19湘潭建设PPN002”发行规模为12.4亿元、“19湘潭建设PPN003”发行规模为7.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19湘潭建设PPN002”于今年3月12日到期,3月3日,交易商协会就接受了湘潭建设12.4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此定向融资工具由长沙银行担任主承销。
随后3月9-11日,该注册额度通过“22湘潭建投PPN001”发行并上市流通,发行总额12.4亿元,期限为3年。
此外,界面新闻记者检索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发现,上述湘潭建设“19湘潭建设PPN003”曾于2020年5月6日被实施回购违约处置。
据北金所2020年5月6日发布的《关于北京所组织债券回购违约处置的公告》,内容显示,北京所组织开展回购违约动态报价的拍卖转让活动,拟处置回购的债券为“19湘潭建设PPN003”,处置券面金额3900万元。
根据北金所2019年发布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债券回购违约处置实施细则(试行)》,所谓债券回购违约处置,是指因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交易中正回购方(即“违约方”)触发违约事件且交易双方未能就违约处置协商一致,逆回购方(即“守约方”)委托北金所通过动态报价进行市场化拍卖处置相关回购债券的机制。
除此外,今年5月17日,湘潭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原主任、湘潭建设原副总经理朱树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