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发行的风险「地方债发行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 新增专项债券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公益性项目
近期,随着财政部核定2018年各地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多个省市人大批准本地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新增债券也开始陆续发行。
我国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今年3月份全国人大会议确定,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为2.18万亿元。今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集中于置换债券或再融资债券,并不属于上述新增债务。
财政部《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增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测算,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地方。省本级及市县新增限额由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本地区新增限额内测算,报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按照财政管理级次向省本级及市县级财政部门下达。
随着财政部下达各地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各地启动了法律规定的预算调整程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本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今年拟新增地方政府债务566亿元。据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北京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30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80.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722.1亿元;核定北京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66亿元。
按投入领域划分,北京市新增债券主要投向6个领域:一是环境整治及市容美化182.65亿元;二是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97.91亿元;三是土地储备93亿元;四是副中心棚户区改造92亿元;五是疏解非首都功能51.1亿元;六是新机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49.34亿元。按项目级次划分,市本级安排245.53亿元,占比43.38%,涉及11个项目。区级安排320.47亿元,占比56.62%,涉及131个项目。
此外,福建、四川、陕西、湖北等省份也相继通过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据悉,财政部要求,今年新增一般债券要依法用于精准脱贫、生态和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新增专项债券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公益性项目。
对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债务风险的防控在各地预算调整中受到高度重视。比如,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严格在审批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按规定用途使用债券资金,防范偿债资金闲置或挪用;进一步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严禁借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变相举债。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建议,清理核实各类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科学评估债务风险,合理确定分地区债务限额。
为何各地上半年工作重点集中在置换债券的发行?主要原因是置换债券发行进入“收官期”,因此发行相对密集。根据2015年8月份“对债务余额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的存量债务,通过3年左右的过渡期,由地方在限额内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的安排,2018年是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收官之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应当尽早启动置换债券发行,确保在国务院明确的期限内完成全部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
“随着新增债券额度等发行计划陆续下达及各省市债券发行准备工作就绪,下半年各地新增债券将陆续发行,发行节奏亦有所加快;同时,棚户区改造等新的专项债券品种也将陆续进入发行。发行利率方面,预计随着发行主体扩展,区域间分化将更加明显及向更低等级行政主体传导。”中债资信评估责任有限公司公用与机构部分析师苏锦河说。
本文源自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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