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债研究「城投债和企业债的区别」
我国城投债发展历史与城投债相关政策的领布息息相关,历经了起步到规范发展再到严格约束等进程。一般而言,城投债的发展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城投债起步阶段(1993-2007年)。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首个城投债券发行于1993年,发行人为上海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发行总规模为5亿,发行期限2年,该债券的发行拉起了我国城投债发行的序幕。自此之后,我国各城市相继成立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债务融资,城投债规模开始有所增大,此阶段也是政策鼓励支持的阶段。
第二阶段:规范发展阶段(2008-2013年)。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导致经济面临严峻挑战,国家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使得城投债迎来快速发展阶段。2008年我国城投债发行65只,总规模 992亿元,而到了2009年则发行了195只,总规模323.3亿元,较2008年增加221%。但与此同时,国务院2010年6月发布“国发【2010】 19号” 文件,发改委2010年11月发布“发改办财金【2010】 2881号” 文件,财政部联合四部委发布了“财预【2012】 463号〞文件,城投债违规发行的相关事项开始被监管所关注,城投债逐步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严格约束阶段(2014-2015上半年)。2014年城投债发行开始受到严格约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国务院于2014年9月发布的“国发【2014】 43号〞文件,要求城投平台公司不得为政府进行融资,且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不能用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也可适当清偿地方政府存量的债务。这也意味着城投债监管趋向更加严格的阶段。
第四阶段:缓和阶段(2015下半年-2016上半年)。随着经济增长面临更大压力,监管政策开始有所缓和。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办发【2015】40号〞文件,该文件提出支持已经在建项目其存量融资的需求,且在建项目增量融资的推进应规范实施;发改委2015年5月发布了1327号文件,“鼓励企业发债用于特许经营等PPP项目建设”。
第五阶段:再次加严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今)。2016年下半年,经济增长压力有所缓释,金融市场风险增加,城投债相关的监管政策再次趋严。
2016年10月国务院88号文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2017年5月,财政部会同多部门印发“财预【2017)50号” 文件,要求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市场化融资,举债时应当向债权人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其不承担政府融资的职能。同时。明确了 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增的债务将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2018年财政部刊发了“财金【2018】 23号〞文件,对各国有金融企业在资本金审查、还款能力评估等十多个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城投债又进入新一轮严监管政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