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债券基金「000848货币基金」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河银富货币A
银河银富货币B
注: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为建仓期;至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4日,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市场化机制批准成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俗称:"好人举手第一家"),是中央汇金公司旗下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银河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管理基金等,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中国上海。银河基金公司的股东分别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银河基金公司旗下共披露55只公募基金产品: 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定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100A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美丽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智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旺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银河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智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铭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鑫月享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景行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上表中任职、离职日期均为我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 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随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健的风险回报。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制定严格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在投资决策环节,公司实行统一研究平台和统一的授权管理 ,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研究成果及投资建议等方面享有均等机会。公司分不同投资组合类别分别建立了投资备选库,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指令均执行集中交易制度,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在满足系统公平交易的条件时自动进入公平交易程序,最大程度上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在同日反向交易方面,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除外)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在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对公平交易制度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公司针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业务,针对本基金参与的公开竞价债券投资部分,对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开竞价交易的证券进行了价差分析,并对溢价金额、占优比情况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针对银行间投资部分,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时间、交易价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事前确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宏观经济景气度下行,经济增速持续小幅回落,基本处于景气周期的下行阶段,企业盈利增速尚可,全年前高后低;全年PPI价格受高基数及供给侧和环保限产力度减弱,同时需求端投资消费增速下滑的影响,中枢明显回落,CPI价格中枢抬升,但仍处于温和增长水平;货币市场中枢整体下移,全年维持中性偏松。政策方面上半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边际上有所放松,下半年各项政策重点更侧重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年内债券市场整体震荡下行,一季度投资者对资管新规等监管力度仍有担忧,债券收益率震荡上行。四月份开始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货币政策边际放松,降准、扩大MLF质押品、推出TMLF等一系列措施带动收益率下行。报告期内权益市场处于持续风险释放的状态,走势疲弱,沪深300指数全年下跌25.31%,创业板指全年下跌28.65%。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始终把风险管理放在第一位,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风险事件。在管理好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充分研判关键时点市场流动性冲击,在税季及月末加大配置力度,以提高基金的收益。2018年下半年,收益率普遍下行,期限利差拉大,本基金利用杠杆策略向期限利差要收益,为持有人提供合理的投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银河银富货币A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3.2319%,本报告期银河银富货币B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3.479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18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2019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消费、投资、进出口将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走弱。消费方面,居民消费受到杠杆压力的影响,难改疲弱态势。投资方面,制造业投资受到利润下滑影响,在2019年难以继续较快增长。随着房地产销售面积同比增速转负,地产企业的库存去化变慢,房地产投资增速将会下滑。而基建投资将会受制于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和政府性基建收入的制约,难以大幅发力。进出口方面,今年出口增速的反弹主要是由于对美出口的抢运造成的,数据也较好的支持了这一判断。后续伴随美国进口商补库存的告一段落,对出口的负面影响会逐渐显现,此外欧洲和其他地区经济增张的放缓和领先指标的走弱也都预示明年出口会持续面临压力。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提出要加大逆周期条件力度,货币政策将继续保持稳健中性,财政政策也将更加积极。海外市场方面,美债收益率水平再次出现倒挂,经济衰退的担忧愈加浓厚,预计美联储加息节奏将有所放缓。
我们预计在经济疲弱背景下,2019年利率债呈下行趋势。但经历了2018年的快速下行,目前利率债收益率处于相对较低的历史分位数水平,下行幅度将弱于2018年。从时间上来看,我们认为2019年上半年是更好的配置时点。上半年社融企稳和地方债的密集发行将对市场造成扰动,导致收益率阶段性抬升。市场适应地方债的发行节奏后,随着基本面的进一步下行与宽松货币政策的加码,收益率下行的确定性较高。
本基金将继续秉持审慎的投资操作策略,在严格控制各项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久期策略、杠杆策略、信用策略等为持有创造合理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估值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完成,本基金管理人完成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为确保估值的合规、公允,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相关领导、监察部投资风控岗、研究部数量研究员、行业研究员、支持保障部基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估值委员会,以上人员拥有丰富的风控、合规、证券研究、估值经验,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政策决策机构中不包括基金经理,但基金经理可以列席估值委员会会议提供估值建议,以便估值委员会决策。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每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以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其中A级分配收益10,543,321.30元,B级分配收益535,370,011.32元,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8年度,托管人在银河银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银河银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A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10,543,321.30元,向B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535,370,011.32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8年度,由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银河银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银河银富货币A基金份额净值1.00元,基金份额总额4,908,645,543.33份;银河银富货币B基金份额净值1.00元,基金份额总额15,745,080,647.65份。银河银富货币份额总额合计为20,653,726,190.98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范永武______ ______范永武______ ____虞晓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基金字[2004]177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1,937,975,917.90份。基金合同于2004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分级及销售服务费率调整的公告》,本基金于200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分级,分为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银河银富货币A”)和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银河银富货币B”)两类份额。当申购金额低于500万元时为银河银富货币A,当申购金额达到或超过500万元时为银河银富货币B。
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银河银富货币A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银河银富货币A升级为银河银富货币B;若银河银富货币B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银河银富货币B降级为银河银富货币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合同及《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市场出现新的金融产品且在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许可的投资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保留调整投资对象的权利。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基金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银河银富货币A的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银河银富货币A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基金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银河银富货币B的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银河银富货币B基金资产净值×0.01%÷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1、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的费率执行。
2、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下转D3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