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券价格「债券发行价为什么都是100」
部分大机构为了市场占有率及规模排名,报出超低承销费率,不足以覆盖成本,如何保证承销机构勤勉尽责?交易商协会已启动自律调查
近期债券市场承销费竞争日趋激烈,多家机构报出超低价格,已引起监管部门关注。
4月27日,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海南控股)发布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结果,通过对12家参选机构进行评审和打分,海南控股确定中选单位为中信证券及兴业银行,承销费率为十万分之三(0.03‰)。这意味着,每1亿元债券的承销费仅3000元,还要两家机构平分。
“这个承销费连去海南的机票钱都不够!”一位券商投行部总经理颇为不平。截至目前,海南控股债券存量余额为84亿元,最大单笔债券为22亿元,发行均值约为10亿元。“即使按最大单只发行量计算,一笔债券的承销费一共才6.6万元,还要两家机构平分,完全无法覆盖成本。”他表示。
当日晚间,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称已关注到这一事件,协会已正式启动对有关事项的自律调查,若相关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自律规则的情况,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自律处分。
根据2012年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中介机构不应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海南控股的超低承销费并非个例,甚至还有更低者。4月24日,厦门特房集团发布债券承销中标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和中信证券联合体,承销费率低至千万分之一(0.00001%),这意味着1亿元的债券承销费仅有10元,还要两家机构平分。根据公示结果,该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信建投和建行厦门分行联合报价为十万分之五(0.005%),第三中标候选人农行厦门分行和国泰君安的报价为万分之一(0.01%)。
“这也太没有节操了!完全是倒贴钱做项目,为了市场占有率不择手段。”前述投行部总经理向财新记者分析,“债券承销成本包括人工、差旅、尽职调查、方案设计、材料制作申报、监管机构沟通、发行推介路演、存续期管理等,体量再小的债券,这些流程也不能省,这种超低价格如何保证项目人员勤勉尽责?”
多位券商投行部人士表示,报价低的主要是大机构,主要就是为了市场占有率及规模排名。“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现在是集团军思维,通过让利抓住大客户,全面服务多点开花,并挤出其他机构占领市场。小机构只能靠承销费过活,竞争不过。”一位大型券商债券承销团队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
有业内人士认为,协会应该取消承销规模排名,“发行人在招标时就不会给承销机构规模过高的权重,使大小机构都能有公平的竞争环境。”但前述投行部总经理认为,“就算没有协会排名,Wind之类的排名也会给机构压力。”
根据Wind统计,2019年中信证券以1.02万亿元的债券承销规模在券商中排名第一,排名第二的中信建投承销规模为8475.94亿元;进入2020年,双方名次互换,截至3月31日,中信建投以2735.77亿元的承销规模暂居券商第一位,第二名为中信证券。
“承销费太低对发行人也未必就是好事,承销商知道不挣钱,做材料可能会比较随意,出纰漏的可能性就更大。”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
4月20日,龙头房企金地集团( 600383.SH )公告称,将“18金地03”的票面利率下调379个基点(BP),一年可节约利息支出3790万元。不过这一下调与该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存在出入,引发市场关注;随后,金地集团收到上交所监管函,证监会债券部亦对主承销商中金公司进行了约谈。据财新记者了解,目前金地集团已决定不对该债券票面利率进行调整(详见财新网报道“金地集团下调债券利率被约谈 涉信披违规收监管函”)。
2019年11月,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健康发展,27家证券公司发起倡议并签署《公司债券承销机构关于构建良好生态强化职业道德的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目前签约券商合计82家。
根据《自律公约》第八条,缔约机构在业务报价中,应客观务实、理性审慎,综合评估项目执行成本合理确定报价,不得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招揽项目,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2019年4月,因存在低于成本价格参与公司债券项目投标情形,广发证券被广东证监局要求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