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地方债券首次推出商业银行柜台发行吗「银行可以发行金融债券吗」
时间:2022-12-10 16:56:08 • 来源:浙江日报
2019-03-26 11:39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施翼
3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公告,浙江省和宁波市当天开始通过工、农、中、建、交行及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标志着我国地方债券柜台发行成功推出,个人和中小机构均可认购地方债券。
根据财政部公告,此次发行的浙江债券为棚改专项债券,期限5年,招标确定的发行利率为3.32%,柜台销售额度11亿元,共有7家银行承办。其中工商银行2亿元、农业银行2亿元、中国银行2亿元、建设银行2亿元、交通银行1亿元、兴业银行1亿元、浦发银行1亿元。宁波债券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期限3年,招标确定的发行利率为3.04%,柜台销售额度3亿元。
公告明确,地方债券柜台发行成功推出后,个人和中小机构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柜台网点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认购地方债券,起投金额100元。投资者既可以持有到期享受稳定利息收入,也可在需要资金时随时向承办银行卖出或开展质押融资。
据了解,这一探索旨在拓宽我国地方债券发行渠道,满足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需求,丰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品种。根据部署,地方政府公开发行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均可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在本地区范围内(计划单列市政府债券在本省范围内)发行,其中以专项债券为发行重点,从而更好发挥其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
财政部表示,今年将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争取在9月底前将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万亿元发行完毕,同时督促各地加快资金拨付,及时用到项目上,充分发挥对地方稳投资、扩内需的积极作用。据悉,近期四川、陕西、山东、北京等地也将陆续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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