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个人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租房提取最多可以取多少」
近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以上,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赁住房的居民在租赁期限内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租赁商品住房的居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且最高额度为每人每月900元。
据悉,该通知自11月21日起执行。
通知全文如下
▼▼▼
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为贯彻住房公积金条例,规范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秩序,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等规定,现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调整通知如下:
一、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以上,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缴存所在地以区、县(市)划分。直系亲属间租房不可享受租房提取政策。
二、租房提取额度。租赁住房的,在租赁期限内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且最高额度为每人每月900元。
三、租房提取所需提供的材料。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赁商品住房,提供经过备案的租赁合同,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所租住住房在南通市区的(崇川、港闸、开发区)的,需同时提供南通市区和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所租住住房在南通县(市)(含通州区)的,只需提供租房所在县(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四、审核流程。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勘察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情形复杂,3个工作日无法完成核查的,可由申请人出具承诺书(附件一),采取先办理提取、后核查勘察。对出租名下唯一住房、多人租赁同一套住房等申请提取的租赁情形,要严格审核租房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五、相关责任。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治理违规提取的相关精神,中心应主动协调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登记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息共享,深入开展治理违规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各部门对伪造租赁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应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将职工信息列入中心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并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取消职工五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对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牟取暴利的非法中介机构等组织和个人,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中心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不定期公开曝光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案例,向缴存职工宣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六、本中心原有租房提取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本中心负责解释。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 11月21日
附件:
租房提取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缴存地无住房,租住 名下位于(房屋地址) 的房屋租赁行为真实。本人保证此次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材料真实,不存在利用虚假租赁行为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一切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无条件退回已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同意将虚假情况录入个人住房公积金不良信用系统,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