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公积金政策变动「2021年公积金改革最新方案」
时间:2022-10-28 14:57:07 • 来源:西安楼市1
前不久,陕西省发布了《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内容中对于公积金的各项规定及材料进行细化明确。
细则共计八章,三十四条。我们为大家梳理了对比2018年发布的细则,主要变化如下:
第一点:在提取范围的变化上,增加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范围,该方面提取时:
商品房需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公有住房需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协议)。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协议)的,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及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
主管部门签发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项目实施单位公章,及个人实际支付分摊费用的票据。
第二点:在购买自住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情境下;提取账户范围修改为:职工本人和配偶。原有的父母、子女,没有提到。
至于大家所期待的线上提取,细则中同样并未提及,相较于其他省市,目前不支持线上提取还是有些麻烦的。
本次所发布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2018年细则废止。
目前在西安购房使用公积金,都需要一手房二手房都需要带5年以内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银行卡。
主购房人配偶提取时需携带配偶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主购房人父母提取时需携带户口本或独生子女证。主购房人子女提取时需携带户口本。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住房,应同时符合商贷以及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西安目前能使用公积金购买住房的楼盘也相对较少,如需查看对应楼盘,可在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综合服务栏中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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