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必须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不给员工交公积金合法吗」
时间:2022-10-25 13:58:04 • 来源:罗义昌律师
住房公积金是指公司与职工共同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长期住房储金。
不少人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存在误解,认为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不一样,不具有强制性,住房公积金是公司可以自主决定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也是具有强制性的,公司应当在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前述规定是国家层面的规定,如公司所在地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等方面存在地方性规定,公司也应当遵照执行。
例如,《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单位招用或者调入职工的,应当自招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第四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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