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新政策「深圳公积金新规2021」
3月30日,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发布《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暂行规定》的出台建立了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制度,为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提供缴存渠道,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的全覆盖。
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表示,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回应相关群体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利益诉求,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各类就业群体的全覆盖,《暂行规定》建立自愿缴存机制。
明确在我市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与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签订自愿缴存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同时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缴存范围之外单位的职工也可以按照《暂行规定》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和缴存基数在上下限范围内自由选择
《暂行规定》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
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表示,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和收入的相对不稳定,拟订《暂行规定》时充分赋予该部分群体更多的自主选择权。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由其在上限和下限之间自主确定;《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缴存范围之外单位的职工通过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规定限额内与单位协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给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
一定的利息补贴和税收减免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公积金存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利率计息外,在制度施行两年内,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自愿缴存协议约定,并且未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的,可以按照0.5%的年利率再给予一次性利息补贴。
同时,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可依据国家统一规定的税收政策,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可按规定办理提取贷款等业务
《暂行规定》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其与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签署的协议,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部分或者全部余额,用于购买住房、支付房租、偿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等。
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首先要满足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低于36个月,且申请时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低息贷款利率。
此外,基于化解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困难及兼顾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考虑,最大限度降低《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五类缴存单位因申请缓缴给职工带来的贷款需求影响,《暂行规定》明确允许该部分职工在单位申请缓缴期间可以自愿缴存其个人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于2021年4月8日前反馈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月29日,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公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面、完整地披露了去年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情况。2020年,深圳市有661.77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812.27亿元;有359.9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20.86亿元;有5.49万户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72.65亿元。
稳步推进归集扩面:制度普惠性
进一步凸显
2020年,深圳职工缴存了812.27亿元住房公积金。近五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增幅明显,由2016年的428.68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812.27亿元,近三年,年均增长保持12%左右。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也在不断壮大:2020年,深圳共有19.59万家单位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比2019年增加了1.78万家,增速9.91%;实缴职工661.77万人,新开户职工98.71万人。缴存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缴存职工最多,占缴存职工总人数的49.75%;其次是外商投资企业缴存职工,占缴存职工总人数的24.57%。
全力支持住房消费:89.63%提取额
用于住房消费
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全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2020年,全市有359.94万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20.86亿元,提取额比2019年增长34.6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6.44%,比2019年增加12.18个百分点。
从提取情况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消费,占提取额的89.63%。其中,租房提取261.41亿元,比2019年增长55.66%。另外,非住房消费占提取额的10.37%。
重点保障职工刚需:首次申贷93.22%,中小户型73.58%
2020年,深圳市为5.49万户缴存职工家庭提供了372.65亿元的低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453.47万平方米,偿还期内可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97.48亿元,有效降低了职工的住房消费成本。
近3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稳步提高,2020年个贷率达70.70%,比2019年末增加5.39个百分点。个贷率是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之比,是体现住房公积金支持个人贷款买房力度的重要指标。我市于2012年正式上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仅仅八年时间,个贷率超七成。这表明,我市越来越多缴存职工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的低息贷款政策优惠。
《年报》显示,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对象主要为刚需群体:从贷款职工年龄来看,主要支持中青年购房,40岁(含)以下贷款职工占85.74%;从贷款职工购房面积来看,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3.58%;从职工贷款记录来看,主要支持职工第一次买房,首次申贷职工占93.22%。
另外,深圳去年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452笔,共计3.21亿元,为在外工作的深圳人提供了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优惠,有效缓解了该类人群的购房压力。
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记者 潘润华 通讯员 雷湘君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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