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重要通告公示「西宁公积金贷款新政」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通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长期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封存时间在12个月(不含)以上的,且无贷款、无担保、未冻结的长期睡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办理方式及办理资料(一)柜面办理。
职工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的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受理点办理。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封存账户:职工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材料办理销户提取业务。2.离、退休的职工封存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银行卡、退休相关手续办理销户提取业务。3.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封存账户: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销户手续,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银行卡、《居民医学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等)、《公证书》办理销户提取业务。(二)线上办理。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账户和离、退休的职工封存账户,可由职工个人通过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可登陆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nzfgjj.com/扫描对应二维码进行关注、下载)。
三、办理时限
请在清理范围内的缴存职工,于2020年8月31日前通过线上或柜面办理销户提取业务。自2020年9月1日起,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对未及时办理提取销户的长期封存账户进行处理。
四、业务受理点地址及电话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日
来源: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