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黄山市租房提公积金」
日前,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7月1日起,我市公积金政策正式施行调整后的新政。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为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黄山市“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申请的审批。
在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保障住房公积金稳健运行,明确规定“缴存职工在缴存城市或户籍城市购买普通住房(不含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办公用房、地下室、储物间、车库等)的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额不超过首付款;不再受理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非缴存城市和非户籍城市的异地新购房提取和偿还异地新购房贷款提取。
此外,针对棚改户,棚改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且购买住房的,购房合同价款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不含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附属设施补偿费、按时签约和按时搬迁奖励)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购房合同价款超过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的自付部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棚改被征收人购买安置保障房的,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扣除购房劵或被征收房屋补偿资金后的自付部分;棚改被征收人名单由棚改办及时提供给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据了解,今年1-6月份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6.75亿元,与往年同期基本持平。完成年度预算的51.32%。其中,6月份归集1.56亿元,环比增长49.36%。而1-6月份全市提取公积金6.79亿元,同比增长10.04%。相比之下,今年上半年全市公积金提取金额超过缴存金额。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公积金贷款差别化政策调整成效出现。为了保障首套房刚需用户和改善房用户购房需求,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去年开始,相继取消了第三次公积金贷款、第三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异地公积金缴存用户贷款,今年1-6月份全市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417笔,同比减少653笔,下降31.55%,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7亿元,同比下降3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