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直公积金贷款最高提至80万「沈阳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
本月起,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调整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限额。
相比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的省直贷款新政更加宽松,只要符合贷款条件、具备还款能力,无论是夫妻双方缴存还是一方缴存,贷款的最高限额均为80万元。
个人贷款最高80万
日前,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调整贷款政策,其中涉及到最高贷款限额、首付比例、贷款年限、贷款年龄等方面。其中大部分内容是根据“辽九条”房产政策来制定的。
调整后最高贷款限额提升至80万元,尽管沈阳住房公积金早在4月中旬便将贷款额度提至这一标准,相比之下,省直公积金力度更大,条件更宽松。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中明确,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省直公积金调整后政策为,凡缴存职工在中心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无论是夫妻双方缴存还是一方缴存,只要具备偿还贷款能力,贷款的最高限额均为80万元;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
这意味着,省直公积金无需三人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就可达80万元,无论个人还是夫妻双方,但就个人贷款最高限额而言,比沈阳住房公积金的40万元高一倍。
经计算,个人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80万元,还款30年,采用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每月需还款3704.92元。
但根据新政内容,如果单方想贷到最高限额,需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业内人士曾解释说,每月的还款额不超过月工资的50%,则属于具备一定的还贷能力。
也就是说,月工资在7400元左右的职工,单方申请贷款80万元的成功率会比较高。
二手房贷款不超25年
申请省直公积金购买商品房的,贷款年限最长30年。但在购买二手房时,根据房龄不同,贷款年限也各不相同,房龄5年(含)以内,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房龄6-19年的,贷款年限为30年减房龄;房龄20年以上的,贷款年限不超过10年;房龄30年(含)以上的,不予贷款。
此外,省直公积金的贷款年龄已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若需提前还贷,还贷满6个月即可,但每次还贷额不低于3万元。
首付比例最低2成
在首付比例方面,省直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细致完善。分为购买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异地贷款4个方面。
商品房: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存量房(二手房):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经济适用房:总房款扣除政府补贴金额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异地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或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实行“认贷不认房”
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省直公积金也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
借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有一套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贷款未结清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对已有两套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已结清其中一套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对有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不予贷款。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