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政策调整「武汉最新公积金政策出台」
武汉准备买房的看好了
好消息来啦
武汉市五部门发文为公积金买房撑腰
21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市房管局、国土局、财政局和央行武汉分行等五部门联合发文,为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撑腰”。
记者梳理文件发现,五部门此次将从提高办理贷款效率、明确公积金贷款购房享有同等权利、进行常态化专项整治等三方面着手,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提高办理贷款效率方面
公积金中心将提高公积金贷款效率,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通知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的则应告知理由。
对于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应及时受理,提高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衔接效率。
此外,房管部门和国土规划部门应及时受理商品房合同备案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按公开承诺的时限完成手续。
公积金贷款购房权利方面
在公积金贷款购房权利方面,文件也作了明确。
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购房,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商业贷款等其他付款方式选择房源的同等权利。
房企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等方式,阻挠购房人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
如何避免房企耍花招,
变相阻挠公积金贷款买房呢?
遇到购房“潜规则”可举报
房管部门将进一步管理销售行为,要求房企在售房时,提供不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书面承诺,并在售楼现场公示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方便购房人投诉举报。
房企不得以提高住房售价、减少折扣、压缩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等方式,限制、阻挠或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对于损害公积金贷款权益的行为,五部门将联合惩治,责令违规房企或中介机构检查、整改。
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以暂停网签、暂停资质升级等方式从重处罚。
市民在购房时,若遇到上述购房“潜规则”,可拨打“12329”、85482248、市长专线“12345”等电话投诉举报。
附:文件全文(上下滑动查看)
而从今年2月起,武汉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我们再来回顾一下。
二项精简
取消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职工办理退休销户提取公积金时,可不再提供《退休证》等证明材料;
简化优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要件。
职工及配偶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2018年2月1日后,在柜面办理凭不动产提取、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三类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时,需提供购房或贷款证明等提取资料原件,以确保公积金系统核验校对提取信息的完整准确,再次办理时,如职工家庭婚姻、住房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重复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一项调整
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的还款顺序。
取消提取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还款顺序的限制,降低职工的还款压力。
一项严格规范
严格异地转入销户和外地不动产证提取公积金的审核管理。遏制违规套取和骗提公积金行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今年,除了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变化
湖北还有宜昌、襄阳、荆门、咸宁、恩施等地
住房公积金、房贷政策有更新
宜 昌
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2月6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管局、市财政局、人行宜昌中心支行、市国土局五家单位,联合印发《联合开展拒绝或变相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宜昌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方案明确,市房管局要加强市场监管,在办理预售许可环节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承诺的内容主要是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方案强调,对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要责令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公积金新系统上线 城区与县市区通办
2月8日起,宜昌新一代公积金信息系统核心业务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实现了城区与县市区业务通办。
即将上线的新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不仅业务操作简单直观,业务范围覆盖面增广,服务时间也不受限制,单位网上大厅业务覆盖面已扩大到95%,单位基本上可足不出户办理各类公积金业务。
新系统实现了城区与县市区业务通办。单位可在中心任意一个营业部办理个人开户、封存启封、个人转移、信息变更、基数调整、比例调整、汇补缴等业务。
个人除公积金贷款业务须在购房所在地中心营业部办理外,缴存人可在全市中心各营业部办理其它全部公积金业务,包括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个人缴存贷款证明打印、公积金提取、贷款预约、委扣协议签订等。
襄 阳
襄阳是继武汉、宜昌之后,湖北又一宣布租购同权新政的城市。《襄阳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责任分工方案》规定: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地来襄人员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市区无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就近安排和服从调剂原则安排到学校就读。
租房户可提取公积金,职工在本市连续交存3个月公积金,只要家庭在本市无房,在租房合同登记备案后,可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按照租房面积和实际租金,每月最多可按每平方米15元提取。每满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以实际租房款为限且每次提取不超过8000元。
荆 门
2月起,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工商银行荆门市分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转入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自主核算:
1
自2018年2月起,公积金中心通过工商银行荆门市分行发放的公积金个人贷款扣款日统一变更为每月20日。当月扣款不成功,次月1日起将按逾期处理,并开始计收罚息。
2
2018年2月20日进行变更后首次扣款,部分公积金个人贷款因扣款日变化引起当月还款数额可能发生增减,请各借款人在扣款日前保证约定扣款账户中的余额充足(可在原扣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存款额度)。
3
公积金个人贷款数据转换过程中,个别借款人可能会收到工商银行“贷款已结清”的短信提示,只是表明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在工商银行业务系统中完成了数据向公积金中心的转换,但公积金个人贷款尚未实际结清,以公积金中心核算数据为准。
4
借款人如对自主核算转换前归还的贷款本息有异议的,由受托银行承办网点负责解释;如对自主核算转换后归还的贷款本息有异议的,由公积金中心或公积金中心办事处负责解释。
咸 宁
据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针对屡禁不止的骗提行为,该部门将强化打击措施:
向所在单位通报责令相关人退回骗提资金;
将相关人加入公积金业务系统黑名单在新闻媒体及网络予以曝光;
规定相关人骗提人5年内不得提取本人公积金余额;
永久取消相关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恩 施
恩施住房公积金新政于1月10日开始执行,主要有以下调整:
进城务工人员也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和对象明确规定:在全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其他群众性基层组织的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此基础上,新政还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也纳入了缴存对象,具体办法由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政策别行制定。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并为其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州外异地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
调整后的《恩施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以下10种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工作调离本州或出国出境定居的
偿还住房借款本息的
家庭成员(夫妻、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发生意外事故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无自有产权房屋租赁住房的
房屋拆迁还建补差部分支取的
低收入困难家庭缴纳物业管理费的
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其中,偿还住房借款本息包括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和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本息。
新政对偿还住房借款本息的提取政策增加了一条:偿还恩施州外住房公积金借款本息且本人及配偶未在恩施州内申请借款的缴存对象,提供购房或建房合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近一年住房公积金还款明细,可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资金,每年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提取月前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还款总额。
最高可贷50万元,部分贷款政策从紧
本次调整后的《恩施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将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同时,新政也释放了公积金贷款政策从紧的信号,对贷款的对象和条件、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增加异地贷款申请贷款条件,要求借款人本人或配偶至少有一方为恩施州户籍;
贷款申请前6个月,借款人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状态正常;
针对质押担保贷款,除担保人自愿签订《担保书》外,其配偶也必须同意并签字;
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或现房抵押贷款,借款人在偿清全部借款本息前,需提前解除担保人质押担保或房屋抵押担保的,须征得其他担保人或抵押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为减低现房抵押贷款风险,要求抵押物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40年且不得超过抵押物的土地使用年限;
去年,湖北其他地方
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哪些变化?
黄 石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二手房、房改房、拆迁还建房、棚户区改造房屋)提取公积金的期限由1年内放宽至5年内。
职工调离本市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销户支取或办理转移手续,不再限制只能办理转移手续。
职工因突发事件(火灾、地震、重大交通事故等)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不再仅仅局限特大交通事故。
在公积金支取额度上,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12442年/年提高到15000元/年。
房屋装修提取由500元/m2提高到1000元/m2,5万元封顶提高到10万元封顶。
如果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信用良好、具备还款能力的,一手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
借款人为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信用良好、具备还款能力的,一手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40万元。
全面放开家庭代际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十 堰
取消家庭房产登记查询,允许一个家庭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取消异地缴存职工在十堰辖区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限制。
缴存职工为父母、子女购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取消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使用公积金的限制性条件。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对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允许借款人用已有住房作抵押。
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尊重本人的意愿可在十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装修自住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为25万元。
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可允许先提取住房公积金,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实行委托按月划扣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逾期记录的职工再次购买住房、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逾期记录的职工,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孝 感
针对个人购房资金量大的实际,制定了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代际互助政策。缴存职工购房时,可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同样可以提取使用。
全国范围内实行互认互贷。凡是孝感市户口,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孝感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实施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开办重大疾病提取业务,当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患(13种)重大疾病时,可以申请提取部分住房公积金。
荆 州
调整了公积金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具体包括缴存职工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本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无自有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时认定为首套房贷款,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缴存职工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时认定为二套房贷款;缴存职工本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也同样认定为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从原30%调整为不低于40%,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面上浮10%。同时,禁止发放第三套个人购房贷款。
针对下岗失业职工来说,除了保留丧失劳动能力、男职工年满50周岁或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户口迁出本市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销户提取个人公积金外,取消原下岗失业职工账户封存一年即可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装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和贷款业务也由暂停调整为取消。新政策调整,还停办缴存职工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黄 冈
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年限:
1、本地贷款: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1年以上;
2、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高年限为25年,但贷款人年龄加上贷款期限年龄不得超过一定年龄(男60岁,女55岁)。
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首套房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比例为80%,其余购房贷款比例为70%。
取消黄冈住房公积金使用时间间隔及缴存比例贷款
满足其他贷款的条件下,职工可以在湖北范围内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商业银行有未结清住房贷款,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银行贷款。
职工既能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又能偿还银行贷款。
随 州
欠缴6个月以上公积金的职工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所购房屋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因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调整到30万元。
取消之前的“缴存职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照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的规定。
本次对职工因购房、偿还住房贷款等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恢复到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
仙 桃
已采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每月归还贷款时可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扣除公积金余额。
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申请贷款前停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3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本人及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具有不低于30%首付比例。
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申请装修贷款时,贷款额度按所装修房屋面积计算,不超过每平方1500元,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为30年。
潜 江
调整公积金质押贷款比例,将质押贷款比例由1:1.5调整为1:2,质押贷款最高额度仍为30万元,贷款年限维持1-20年不变;调整住房抵押贷款额度。
住房抵押贷款额度由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贷款年限维持1-20年不变。
推出二手房抵押贷款,职工购买二手房两年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凭交易契税发票,按成交额50%的比例确定贷款额,不需要第三方评估,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年限为1—20年;推出商贷转公贷。
职工可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按职工住房商业贷款的结清余额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年限为1—30年。
天 门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6%。
月缴存基数上限按2016年度全市社平工资标准(市统计部门公布为39237元)的3倍确定。
最高月缴存上限合计2354元,其中单位和个人月缴存上限额度各为1177元。
最低月缴存基数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市统计部门公布为1225元)确定,最低月缴存额不得低于148元,其中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度不低于74元。
不知道这些你会吃大亏
【公积金缴存比例有限制】
当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你的上年工资核定你的缴费基数,然后再根据你的缴费基数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费用。无论多高薪,公积金缴存比例也不能超过12%。
【公积金可支取付房租】
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不同人情况不同,要根据不同情况带不同证件和表格。
【死亡后继承人可提取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
【提前退休不能提公积金】
办理离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办理提前退休养老或内退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贷款都有最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都有最高限额,全国各地的限额标准不一样。
【公积金可“借用”】
给未婚成年子女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不为共同购买人,也可以缴存人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说白了就是:我儿子公积金不够贷款买房的,我的公积金够,我就可以以我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购房合同上签我儿子名。
【公积金可当低保用】
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城市低保,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且符合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自由职业者可缴公积金】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账户封存的情况下的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公积金贷款等权益;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主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送审稿。
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最高额度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很多人都不清楚贷款额度是如何评估的。明明规定可贷100万,怎么批下来就只有五六十万?
【额度上限是硬性规定】
不同级别的城市有不同的标准。到目前为止,全国最高的贷款额度也只有120万。
【账户余额与借款人年龄同样相关】
关于账户余额和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关系,各地公积金中心基本都有明确规定。而借款人年龄和贷款年限的关系,全国各地基本是一致的。
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
计算方法为贷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加5年后再减去贷款时的年龄。如:某先生今年35岁,退休年龄为60岁,那么他的贷款年限为(60 5)-35,即30年。
【还贷能力至关重要】
所谓的还贷能力高说白了就是收入高,收入高说明购房人有足够的钱用来还房贷。有钱就是任性!
高收入和高缴存额说明购房人有足够的钱用来还房贷。这些信息对于银行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干货,是不可造假的。
由此可见要想贷到最高额度,没有足够的收入是万万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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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楚天都市报、长江云、荆楚网等
编辑 | 廖逢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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