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商转公最新政策」
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减轻商业贷款购房缴存职工的还贷压力。近日,我市出台《武威市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权转移实施细则(试行)》,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全面详细解读。
一、“商转公”政策
2022年7月以前,我市“商转公”业务,需要贷款人自筹资金全部偿还完商业银行的按揭贷款,或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做担保,才可以将商业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经过市公积金中心与银行、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协商,贷款人在办理“商转公”业务时,只需签订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协议书,然后由市公积金中心、商业银行和不动产服务登记中心对接,做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即可完成此项业务;不再需要贷款人自筹资金还清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也无需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做担保,即可办理此项业务。
二、哪些人可以“商转公”?
1、按揭买房时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现在换了工作,单位每月缴纳一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
2、以前不知道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直接办理了商业贷款。
3、当时单位也缴纳了公积金,但是购房者不符合当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不得已办理了商业贷款。
三、“商转公”有哪些要求?
1、在当地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良好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
来源: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