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必须先还清商贷 首套二手和二套房为何不可办理 宜昌公积金积极回应 商转公 热点问题
6月29日,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外发布,将从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启动 “商转公”业务。在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宜昌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将本人在宜昌区域内办理的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换为公积金贷款。
国家和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均未明确要求实施“商转公”并制定统一的“商转公”政策,是各地依据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住房公积金资金池状况并考虑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诉求因地制宜制定的,执行情况均不一样。此次实施新规,是对广大缴存职工热切期盼的积极回应,也是中心今年 “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政策出台后,中心相继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和中心网站、官微发布了政策解读和系列热点问答。为进一步回应群众疑问,宜昌公积金中心特汇集市民反映最集中的3个问题,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问:办理“商转公”为什么要个人先结清商业贷款,而不能直接转办?
答:1、“商转公”的目的是帮助首套首贷刚需购房缴存人减轻贷款人的还贷压力,因为公积金的贷款利率远远低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
2、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一样,本质上属于抵押贷款,所以抵押物是前提,没有抵押物就无法获取贷款。若借款人之前在银行办理了商业贷款,房产证就已经抵押给银行,不还清商业贷款,就无法解除商业银行的住房抵押权。那么,借款人申请“商转公”业务,由于没有抵押权证,也就无法启动和办理。
3、只要成功办理“商转公”业务,获得的贷款资金将直接打到主借款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因此,即使借款人为还清商业贷款紧急筹措了一笔较大资金,贷款资金到账后也可及时归还。
4、公积金贷款有严格的政策规定,中心只能在不违背政策并确保贷款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力解决符合条件的职工的实际困难。希望广大市民理解!
二、问:二手房为何不能办理“商转公”?
答:1、开办“商转公”是为了解决部分历史问题。2016年宜昌全市公积金个贷率达到101.72%,城区个贷率132.42%,远超住建部规定的85%的警戒线,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按照国务院督查组、省政府、省住建厅要求,为防范金融风险,采取了系列措施,其中,包含贷款轮候制度。同时,由于当时宜昌房地产市场火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愿与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合作,拒绝购房客户使用公积金贷款。虽然当时宜昌公积金中心进行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专项治理,但仍存在部分购房客户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选择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这部分客户由于是在宜昌房地产市场房价处于高位运行时购房,加之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利率较高,一直对“商转公”贷款有强烈诉求,现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其目的更多是为了减轻这部分购房客户的还贷压力,使当时能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而由于客观原因选择商业贷款的客户能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惠利。
2、对于二手房来说,由于不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拒绝合作等因素,客户在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当时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尽管当时实行轮候措施,也是优先保障二手房贷款发放。
三:二套房为何不能办理“商转公”?
答:1、中心本次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并不是仅仅短时间的开展,更多的是长远考虑。按照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要求,住房公积金应重点支持自住性购房,优先保障首套购房者贷款需求。任何时候,中心都要优先保障首套首贷刚需购房职工贷款需求,在此前提下,视资金状况再保障缴存职工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购房及“商转公”贷款需求。
2、2021年1月至6月,宜昌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08笔,13.51亿元,同比增长92.47%,相较于2019年增长86.17%,公积金贷款需求旺盛,资金压力较大。因此,在保障当前职工购房贷款需求的情况下,为防止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真正让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健康良性运作下去,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红利,经过周密的资金测算和市场调研论证,目前开展的“商转公”业务只适宜符合条件的首套首贷一手房。(通讯员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