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 商品房装修暂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了吗「长沙精装房公积金贷款」
红网时刻8月15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罗展 通讯员 杨晓磊)“新买的商品房准备装修了,装修费用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刚换了工作,是否会影响公积金贷款?”8月13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县管理部获悉,近期该管理部经常会接待前来咨询公积金贷款问题的市民,连日来整理了一些咨询较多的问题,集中对缴存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新房9月份就将交房了,但是装修费用现在不充裕,不知道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市民周阳昆近日来到长沙县管理部进行咨询。
县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全装修房的逐渐普及,市民在购商品房时,装修部分能否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成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装修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具有统筹性,为了尽可能让更多的缴存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目前不支持装修支出使用公积金贷款。”该负责人介绍。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职工购买全装修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了房屋毛坯价款和装修价款的,装修价款不计入总房价计算可贷额度。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期间,更换了工作单位是否会影响贷款发放?
县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过程中,可以更换工作单位,但若出现断缴或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下调,致使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可贷额发生变化,则会影响贷款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公积金年审的时间在2019年7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请市民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年审。”该负责人介绍,如想在年审的时候做基数调整,需要缴存单位提供《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单位缴存基本情况申报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统计表》、最近1个月社保缴费通知单,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至中心各业务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