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增幅「公积金迎来重大调整」
1月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0年,该中心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牢记主责,聚焦主业,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优化服务,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科学、高效、平稳发展,归集、提取、贷款、增值收益等四项指标均实现较快增长,全年住房公积金在高运用率区间科学健康运行。
归集额同比增长12.03%
2020年,该中心一手抓“支持保障企业发展”,一手抓“深化促缴扩面”,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较快增长。全市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69.58亿元,同比增长12.03%;新增缴存单位1308个,同比增长12.32%;新增缴存人数35127人,同比增长12.37%。
去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该中心及时推出新举措,帮扶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减缓住房公积金缴存,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住房公积金,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国家规定的5%;对符合我市缓缴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2020年,全市延后汇缴的中小企业累计有1706个,累计金额5390.45万元。
同时,迅速调整催建促缴策略,把催建促缴重点转变为受疫情影响较小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和医药、物业物流等行业及单位,坚持主动上门,面对面宣传政策,促使更多企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20年,新增1321个企业单位和781名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同比增长18.22%
去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有效提高干部职工购建住房能力,全市缴存职工954947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56.80亿元,同比增长18.22%。
该中心修订出台《湛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新增加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首期房款业务、自由职业人员提取业务等内容,提取使用规定更加科学全面。同时,加大预提交首付房款业务的政策宣传,利用到开发楼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的契机,重点宣传预提交首付房款政策,增强干部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意愿。2020年,全市职工13223人次预提住房公积金13.46亿元用于交付首付房款,提取人次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35.93%、41.78%。
值得一提的是,该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与海南相向而行政策,强化对海口、儋州等协议城市提取业务的政策宣传,促进住房公积金互提业务发展。2020年,办理缴存职工在海口、儋州购房提取、还贷提取业务1066人次,8592.7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66.32%、137.24%。
贷款额同比增长23.87%
据了解,2020年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041笔、21.60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07%和23.87%。个贷率为77.64%。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整贷款使用政策,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
一方面,优化服务举措。下放审核权限,贷款业务申请、审核直接在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签约办理;指尖办业务,提前还款、缩短还贷年限、延长还贷年限等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等线上平台直接办理,服务方式更加便捷。
另一方面,简化办事资料。印发《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二手房评估报告的通知》,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中纯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评估报告,借款申请人只需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承诺房屋交易的真实价格,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内部核查后,按照房屋成交价与房屋契税计税金额两项较低者核定房屋价值,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精简了办事资料,切实便民为民。
增值收益同比增长19.71%
该中心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资金的管理和运营,住房公积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提高。2020年,全市实现增值收益2.62亿元,同比增长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