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组合贷公积金批了商贷没批」
时间:2022-09-25 16:55:57 • 来源:大同日报
日前,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率先进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签约,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原来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基础上,又多了一项“公积金 商贷”的组合贷款新选择。
为了进一步支持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充分提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信贷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缴存职工多种贷款需求,1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率先签订了《大同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个人贷款业务补充协议书》,下一步将深入推进开展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在同时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条件与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发放,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为广大市民开辟了贷款购房新渠道,也就是说,当符合条件的市民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交了首付以后,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那么房款剩余额度部分可以通过商业贷款来弥补,从而缓解了市民的购房资金负担,有助于更多市民早圆住房梦。
记者:邸东芳
来源:大同晚报
编辑:菅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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