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公积金新规「眉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年」
眉山住房公积金政策
有调整啦
与你们息息相关
近日,小编从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效防控资金风险,将个贷率降到合理区间,实现住房公积金可持续发展,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调整政策如下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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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方面,从即日起,对已做预约放款的新建房屋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发放。
发放顺序为本地缴存职工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本地缴存职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异地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时间为三到五个月周期,个贷率下降到适当范围后将恢复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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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借款人还贷比,将现行政策:“借款人还贷比应小于70%”,调整为“借款人还贷比应小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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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也有变化。
从2020年1月1日起,将现行政策: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还贷能力系数×12(月)×借款期限(年),调整为:实行缴存时间、余额和贷款额度挂钩,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之和×缴存时间系数×20倍。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5;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含)至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8;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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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方面的变化则是取消职工及其配偶或子女、双方父母,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这次政策也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此次政策新调整
市民可以拨打12329
或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管理部服务窗口咨询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问答
1.问:为什么要进行政策调整?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和《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作出调整。
2.问:此次政策调整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取消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还贷比”;三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
3.问:如果职工曾以“职工及其配偶或子女、双方父母,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理由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再次以相同理由可以提取吗?
答:不可以。“重大疾病”提取已超过了《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的提取使用范围,按照住建部规定,必须进行纠正。
4.问:什么是借款人还贷比?
答:借款人还贷比也就是借款人的还贷能力,指借款人夫妻每月还贷总金额(征信报告上夫妻双方所有未结清的贷款本息)占夫妻双方每月收入总额(每月缴存基数总额)的比例。
5.问:如果夫妻每月公积金缴存基数共4000元,政策调整后与以前政策有什么差异呢?
答:调整后在家庭收入(夫妻每月缴存基数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贷款额度会有一点影响。举例来说,政策调整之前按“还贷比应小于70%”来计算,每月还贷总额(包括征信报告上未结清的其他贷款本息)不高于2800元即可;调整后按“借款人还贷比应小于60%”,每月还贷总额将不高于2400元,每月还贷金额减少,相应的贷款额度也有所减少。
6.问:为什么要采用贷款额度与缴存时间、余额和倍数挂钩?
答: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相关规定,参照其他中心的做法,调整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调整后更能体现缴存义务和贷款权利对等原则,缴存时间越长、缴存余额越多,贷款额度越高。
7.问:如果职工每月缴存基数为4000元,每月缴存金额为960元,已经连续缴存了6个月且符合贷款条件,想贷款10年,按调整后的额度计算能贷多少呢?
答:按现行政策“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还贷能力系数×12(月)×借款期限(年)”,不考虑征信等其他情况,贷款10年按等额本息计算可以贷款28.8万元(4000元×60%×12×10),调整过后“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之和×缴存时间系数×20倍(可贷额度不超过最高额度35万元)”,只能贷款5.7万元(960元×6×0.5×20);但是如果连续缴存满1年了,贷款额度相应提高,能贷款18.4万元(960元×12×0.8×20);缴存满2年,贷款能贷35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制问答
今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出现短期流动性紧张,现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轮候发放制。为了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有关情况,现对有关问题作出解答。
1.问: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
答:贷款轮候制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资金流动性紧张情况下,对公积金贷款发放按照系统预约顺序延迟一定期限发放贷款的制度。
2.问:为什么要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
答:一是近年来,随着眉山经济发展和宜居城市的建设,职工住房消费需求逐渐释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因较低的利率优势,成为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的首选。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总额已达到105亿元,加上职工住房消费提取不断增加,资金流动性出现短期紧张,现已累计向商业银行融资29.67亿元,每年向商业银行支付贴息高达1600万元。二是按照部、省要求,今年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必须降到95%以下,并按照防范资金风险的要求对各地进行考核。截至2019年9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103.5%,处于全省前三,尚有融资余额5.2亿元未归还。三是根据《眉山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预警应急制度》(眉市房金管委〔2015〕4号)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80%、资金运用率高于85%、资金可营运时间低于3个月时可采取短期冻结贷款发放对流动性紧张进行干预”。鉴于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达较高水平,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在特殊时期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发放。
3.问:轮候制会一直实行吗?
答:不会。如果个贷率降低到合理区间,中心报经管委会同意,轮候制即可取消。
4.问:个人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受影响吗?
答:二手房也就是再交易房不在轮候制范围内,不受影响,按正常发放。
5.问:轮候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发放?
答:本地缴存职工的首套公积金贷款,按照业务系统预约时间轮候3个月发放;本地缴存职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轮候4个月发放;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5个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