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跨境电商「江门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企业每年最高可获300万元扶持」
6月1日,江门市商务局发布《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
图源:江门市人民政府
支持对象:在江门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具有国家认可合法资质的保险公司。其中出口企业需自2019年起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境内发货人申报出口、且出口额纳入海关货物贸易统计;或者需自2019年起通过江门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江门企业。
实施细则从以下四个方向支持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
方向一: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分为境外参展支持、境内参展支持、线上参展支持。
方向二:支持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包括支持企业投保短期进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保险公司销售平台类保险产品、支持企业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信服务。
方向三:支持外贸促稳提质。包括支持企业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发展、支持扩大进口、支持海关监管场所发展、支持加工贸易产能保存量。
方向四: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包括支持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口、支持邮件快件进出口、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支持网购保税进口、支持市场采购出口。
对于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提到:
对在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登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达1000万美元的企业,最高按进出口额的0.8%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扶持不超过300万元。全市每年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如当年符合跨境电商发展的资金总需求超过1200万元,则按比例进行分配,每家企业实际扶持金额=每家企业应扶持金额×比例(1200万元÷当年符合跨境电商发展的资金总需求)。
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的政策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来源:江门市商务局
注:文章及图片除原创外均精选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意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货之家专业提供:保税仓储、进口报关、跨境货源、海外仓储、国际物流、跨境平台、跨境购汇等定制一站式跨境进口无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