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性融资的基本方式有哪些 是什么类型「债权融资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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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性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债务性融资需支付本金和利息,能够带来杠杆收益,但是提高企业的负债率。那么债务性融资的基本方式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债务性融资的基本方式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苏律师解答:
1、信用贷款方式,指单凭借款人的信用,无需提供担保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
2、担保贷款方式,指借款人或保证人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质押),或凭保证人的信用承诺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
3、贴现贷款方式,指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苏律师解析:
债务性融资特点:
(1)短期性。债务性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2)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性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性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4)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债券融资在约束债务代理成本方而具有银行信贷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具有以下优点:
1、企业债券通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投资者可以随时予以出售转让。这就为债权投资人提供了充分的流动性 可以降低投资的“套牢”效应,也即是降低了投资的专用性。
2、债务融资可以显示企业的经营业绩。债券对债权融资代理成本的约束还通过“信号显示”得以实现。由于债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其价格能对债券价值的变化做出及时的反应,并且,债券的价格变动还将反映出企业整体债权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变化。企业债券实际上起到了一个”显示器”的作用。可以使债权人及时发现债权价值的变动。尤其是在发生不利变动时迅速采取行动来降低损失。
在目前我国企业债务性融资行政和市场化两种理念和模式并存的背景下,市场化的优势得以充分彰显。在未来促进我国企业债务性融资的发展过程中,不应再重回到行政推动的老路,而应继续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在不断完善市场规则和机制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在增进激励、强化约束、提升效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张苏律师,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案例法研究会理事、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专家。在《法学家》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0篇,8年公安经历、20年法律实务与研究经历,擅长复杂争议案件、法律风险预防与刑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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