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 案例「可转债案例」
时间:2023-01-23 12:00:04 • 来源:度巴D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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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
某公司乙为法人股东甲的全资子公司,2021年2月5日,股东甲提供500万元暂借款给公司乙。甲公司财务人员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而公司乙将其计入其他应付款。2021年7月,公司乙进行项目投标,根据招标方的要求,投标方实收资本需要在300万元以上。
为了满足招标要求,公司乙决定直接进行账务调整,即将应付母公司甲的应付款500万元,直接调整为实收资本。
二、公司乙的债转股处理方法是否正确?
公司乙直接进行账务调整的方法是错误的。首先,作为乙公司的股东,甲首先要通过决议,同意乙应付公司的债权500万元转为股权。其次,乙公司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将原来约定的货币出资变更为债权出资。最后,将变更后的章程在工商系统进行备案。
上述程序完成后,公司财务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即:
借记:其他应付款 500万
贷记:实收资本 500万
对应的甲公司账务处理为:
借记:长期股权投资 500万
贷记:其他应收款 500万
三、比较简单的方法
甲公司用500万作为投资款投入乙公司,银行水单上注明“投资款”。乙公司收到该投资款后,将500万支付给甲,偿还乙公司所欠甲方的债务。该方法简单,并且不会留下任何瑕疵,但需要甲公司有500万的流动资金进行一下周转。
另外,如果乙公司将来计划进行IPO等大的资本运作时,建议对于债转股出具一个专项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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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信息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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