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担保是永久性差异吗「债的担保通常包括」
一、常见的担保有哪些?
掌柜之前在2019年整理的文章中,分享了连带担保、一般担保、差额补足和流动性支持在非标信托中的区别!是以《担保法》为基础整理的。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同时也就废止了。
所以,这里掌柜再分享一下: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者的区别如下:
一般保证,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
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碰到不还钱时,一般保证必须要债权人和债务人打完官司后,才能找保证人。而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同时找债务人和保证人要钱。
二、永续债权的担保是否有效?
永续债权之所以受融资人欢迎,是因为其可以在会计上作为权益融资工具,不增加负债,同时还做大了资产这个分母从而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在降杠杆和压降融资类信托的背景下,永续债权信托可以说是企业降负债的好工具,但也只是缓兵之计。
常见的永续债权信托,属于权益类投资,R4风险评级,合同形式上来说是真永续;根据永续债券的案例,实操中永续债也是劣后于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与其它权益工具处于同顺序,优先于分红和股息。但本质还是明股实债!
我们常见的永续债权地产、政信信托中,基本都附带连带担保!最近在和投资人在讨论时,就疑问了:既然都是真永续,那担保还有用吗?
对此,参考专业律师撰写的文章,文内表示对于永续债,财会〔2014〕13号文关于权益性质的判断标准并没有完全禁止担保。也就是说,永续债权融资项目是可以附带担保的。
但永续债权的担保又与普通债权的担保不一样。
普通债权连带担保,在债务人不还钱时,就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关责任。
而在永续债权项目中,债务人对永续债的期限及本息递延的选择并不触发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只有在主合同产生确定的债务,而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下,担保人才需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说,债务人选择正常递延展期,主合同下没有产生债务,担任人是不需要连带还钱的。
三、永续债权项下何时产生债务,才能触发担保呢?
简单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
1、是未选择递延支付利息或续期时,永续债权到期;
2、是出现强制付息或限制递延事件时,债务人负有的支付义务;
3、是永续债权的担保合同中的主债权项下约定的风险情形发生了,或发生了其他危及永续债权实现的风险情形,也可导致永续权益工具加速到期。如融资人财务、信用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融资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转移优质资产、拒绝提供增信措施等(均有实际判例)。
所以,综合来看,就算是真永续,其担保也不是花瓶、不是中看不中用。但相对普通债权担保来说,永续债权的担保触发条件比较复杂。
四、永续债权,如何投?
对于永续债权,掌柜一般不做第一选择,优选的是城投债权和普通非标债权投资。
在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永续债的发行主体都比较优质,大部分机构评级和隐含评级都在AA 及以上,如银行、国企和央企。对于非标永续债权项目,虽不是最优选,但也不是全盘否定。举个例子,掌柜认为如江浙地级市平台发行的、期限短和经济实力非常强的区县首发,均可适当考虑。
为什么强调首发呢?以湖州市国资委对永续类融资的限额监管为例;湖州国资要求对永续债券、永续保险、永续信托等权益类永续债和并表基金产品余额占净资产比例进行限制,市属国有企业永续类融资工具超过净资产40%的部分视同带息负债管理。未来,在降杠杆降成本趋势不变的背景下,其他区域对于永续债权或也将采取限额管理,所以掌柜认为投向在经济实力强区域的首发永续融资,未来该区域资金腾挪的空间或更大、腾挪的能力也更强。
比如近期出现的成都新都区、烟台芝罘区、青岛城阳区!
参考文献:
《永续债》金融监管学院
《债券投资实战》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