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投资刚上市的可转债「债转股投资」
直接融资作为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有力抓手,为企业和投资者直接搭建对接桥梁,具有融资成本低、融资门槛低等优势,近几年获得了快速发展。
天府股交中心作为川藏两省区唯一合法的私募证券市场及其运营机构,是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核心平台和主渠道。目前中心证券发行平台已搭建完成,企业可通过在天府股交中心发债、发股票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同时,各级政府也针对企业发债、发股票等制定了相应政策补贴。
部分企业朋友反映,在选择发行可转债还是私募股票时往往不知道怎么判断。今天,天府君就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可转债及私募股票那些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产品概念及特点
1、可转债
本中心发行的可转债是指依法工商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符合条件的其他形式的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为发行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产品优势:
1、可转债同时拥有股票及债券的特性,既能获得利息收入,还能在标的企业发展好于预期时转换为公司股票。
2、川藏企业挂牌天府股交中心后,原则上只要能够保证还本付息,都可以向中心申请发行可转债。发行门槛相对较低,不需要发行主体强制评级。
3、审核安全高效。中心采用“三审一会”审核方式,并联式审核流程,从受理发行申请到完成发行审核只需十个工作日(不含反馈、回复时间)。
4、定价灵活。由发行人、协助发行机构和投资者协商后自主定价。
5、融资成本相对可控。
6、担保措施相对灵活,例如资产抵押、收益权抵押、应收账款、股权质押等单一或组合都可以。
7、设计灵活。在设置转股条款的基础上,允许设置赎回、回售等条款;投资者可以选择是否转股;期限灵活;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8、产品流动性强。在中心发行并办理登记托管的可转债,可以在中心进行交易转让。
2、私募股票
本中心发行的私募股票是指依法工商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本中心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股票。
产品优势
1、不要求企业支付利息,因此不会对企业现金流造成负担。
2、审核安全高效。中心采用“三审一会”审核方式,并联式审核流程,从受理发行申请到完成发行审核只需十个工作日(不含反馈、回复时间)。
3、川藏企业挂牌天府股交中心挂牌,就可以向中心申请发行私募股票。
4、定价灵活。由发行人、协助发行机构和投资者协商后自主定价。
5、融资成本相对可控。
6、产品流动性强。在中心非公开发行并办理登记托管的股票,可以在中心进行交易转让。
二、产品发行
下面来具体看看,天府股交中心可转债和私募股票在发行过程中存在的异同。
1、发行条件
可转债
(一)在四川省或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
(二)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治理结构;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四)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情形;
(六)发行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融资偿付能力,其可转债融资规模、成本应当与其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盈利水平等相匹配;
(七)本中心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私募股票
(一)在四川省或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
(二)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治理结构;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四)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0月《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天府股交中心开展高净值合格投资者购买可转债产品试点的复函》中,第三点提出试点可转债项目需要有强担保措施,优先开展具有真实足额抵质押担保品的业务,要合理引入风险缓释机制和第三方担保增信措施,原则上不得开展无担保措施、实质为私募债券、资金投向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的试点项目。建议企业在进行选择时,将此条政策信息考虑在内。
2、发行流程
可转债
(一)受理文件
(二)中心受理发审文件后,进行发行审查,决定是否核准发行人发行可转债。
(三)中心核准发行可转债的,由发行人、协助发行机构、中心及相关主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发行可转债,投资者认购可转债。
(四)中心在发行可转债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和四川证监局备案。
私募股票
(一)受理文件
(二)中心受理发审文件后,进行发行审查,决定是否核准发行人发行股票其他相关材料。
(三)中心核准发行股票的,由发行人、协助发行机构、本中心及相关主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发行股票,投资者认购股票。
(四)中心在股票发行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四川证监局备。
私募股票和可转债的发行流程基本相似,目前中心采用“三审一会”的审核方式,由中心证券发行部门、风险控制部门及专家委员会分头独立审核,最终由中心分管领导主持的发行审核会议集中审核把关,不仅保证了风险多重防控,也提高了审核速度。
3、需提交资料
可转债
(一)发行可转债申请表;
(二)发行人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发行人股东会关于当期发行可转债事项的决议;
(四)《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五)发行人经审计的年度会计报告;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如有);
(七)协助发行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如有);
(八)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如有);
(九)可转债承销协议(如有);
(十)可转债的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十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审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十二)发行人与协助发行机构保证发行可转债发审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原件完全一致的函;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如有);
(十四)担保合同、担保函等增信措施证明文件(如有);
(十五)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当期可转债保证人的征信记录或信用报告(如有);
(十六)本中心规定的其他发审文件。
私募股票
(一)发行人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发行人股东会关于股票发行事项的决议;
(三)股票发行说明书;
(四)发行人经审计的最近一个年度会计报告;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票发行的法律意见书(如有) ;
(六)协助发行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如有);
(七)股票协助发行协议(如有);
(八)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审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承诺书;
(九)发行人与协助发行机构保证股票发审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原件完全一致的函;
(十)本中心规定的其他发审文备。
在提交发审文件时,发行人、合格投资者可协商决定是否聘请于协助发行机构、增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如若聘请,中介服务机构应该满足本中心相关要求并获得相关资质认证。
以上从可转债及私募股票的概念、发行条件、流程及发审文件几方面进行了对比介绍,企业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评估进行申请,具体咨询可联系证券发行管理部。
联系电话:雷霖 1878225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