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受疫情影响单位 可缓缴 少缴公积金 落实 双报到 建功新时代④
编者按:
为推动“双报到”活动取得扎实成效,东莞市直机关工委积极响应各镇街(园区)、基层群众和企业需求,发动各市直机关单位,借助“i莞家”平台开展线上报到服务,定期开展政策宣传、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等服务活动。
希望各镇街(园区)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广大群众、企业关注“i莞家”微信公众号,按照指引收看各类服务活动视频、查阅相关政策文件等。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今年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东莞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可阶段性缓缴、少缴公积金。
【政策内容】
一、保障受疫情影响单位经营
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可申请阶段性缓缴、降低缴存比例。
(一)阶段性缓缴。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后,缴存单位可在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为12个月,期限届满后需补缴并且恢复正常缴存。
(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后,缴存单位可在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申请将单位及职工缴存比例下调至1%到4%区间,期限为12个月。期限届满后,单位未能及时恢复正常缴存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自动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调整为5%。
二、保障受疫情影响职工贷款权益
单位办理了阶段性缓缴,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计罚息。
三、保障受疫情影响职工提取权益
单位办理了阶段性缓缴,职工可正常申请提取。其中,租住住房申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月缴存额的70%、不超过1800元/月,月缴存额低于700元的可申请全额提取,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可据实申请提取。
【办理程序】
一、办理条件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缴存单位。
(二)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后,即经全体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二、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均可提出申请。
三、办理渠道
单位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办事大厅。
四、申请材料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服务保障政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决议书(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工会公章)。
(三)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无需提供)。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材料一、二模板并下载。
五、办结时限
录入系统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咨询电话
12345(政府热线)/12329;业务管理科:23308008,符先生:13798819114。
温馨提示:
拨打政府热线12345/12329,接通智能语音客服后,说出以下关键词,更容易获取相关信息:
1.疫情期间公积金纾困政策/疫情期间企业如何减轻公积金负担?
2.疫情期间公积金纾困政策具体措施怎样?
3.疫情期间公积金纾困政策怎样操作?
【政策成效】
政策出台以来,取得了实在的成效。截至8月14日,已有23家企业办理缓缴业务,涉及资金2180.7万元,71家企业办理降低缴存比例业务,涉及资金5999万元,合计为91家企业(其中有3家企业同时申请了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业务)纾困8179.6万元,涉及职工2.2万人。今年6月1日租房提取新政出台后,租房提取共提取了22.3万人次,提取金额合计3.6亿元。
【记者】吴擒虎
【作者】 吴擒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