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购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新规定」
时间:2022-10-26 10:02:04 • 来源:蓝房网厦门站
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稳住住建行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40%降低至30%等若干措施通知。还有哪些重要内容?一起来看——
6月13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稳住住建行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到: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40%降低至30%,具体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公积金资金状况、当地房价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予以适当提高。具体提高额度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公积金资金状况、当地房价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近期,市住房局还提出拟完善相关政策,让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购房职工垫资压力。
目前,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调整公积金购房贷款政策,厦门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或将有新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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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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