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武汉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标准公布公告「武汉市职工医保最新政策」
8月18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公布了我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县税务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元;
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
请各地对照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2年8月18日
根据《通知》,确定2022年度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
按照规定,武汉市职工医保缴纳标准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记者注意到,相比于2021年度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6233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18699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3740元。今年,武汉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标准有所上调。这是由于随着经济的发展,武汉市社会平均工资呈增长趋势,因此,全市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标准也相应上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缴纳
根据相关要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缴纳。
武汉市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并按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并按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从2020年1月1日起,武汉市将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我市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根据规定,我市职工的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0.7%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职工以本人上年度
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具体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包括职工上年度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部分。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平均数即为本人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医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职工,还相应地设定了按照全市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的300%—60%来确定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根据《通知》,2022年度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
简单来说,
如果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低于或者等于4077元,那么缴费基数按照下限确定为4077元;
如果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收入在4077元和20385元之间,那么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收入来确定;
如果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收入高于或等于20385元,那么缴费基数按照上限确定为20385元。
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
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缴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武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步调整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并按6%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按规定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
已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符合医保缴费年限规定的我市退休职工,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每月仍需缴纳7元大额医疗保险费。
据介绍,今年因全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延迟出台,目前,我市暂缓2022年7月起全市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此次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出台后,我市即将按新缴费标准恢复相关业务办理,调整时间按7月1日起执行。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日报 长江日报 编辑:皮瑞奇 吕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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