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的税务处理「资本公积会计分录怎么做」
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是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企业接受资本公积的方式多种多样,那么对于不同的投入方式,财务人该如何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四种与之相关的账务处理方法。
一、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案例1】
A公司为非股份有限公司,最近收到B公司500万元的现金投资,但公司注册只需要480万元,于是就有股本溢价20万元,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以下单位统一为“万元”):
借:银行存款 500
贷:实收资本 48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0
温馨提示:如A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0
贷:股本 48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0
二、接受捐赠资产
【案例2】
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率25%,接受现金捐赠85万元,当年年度公司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假设除接受捐赠资产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以下单位统一为“万元”):
借:银行存款 85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85
接受捐赠资产的应纳税所得额=85×25%=21.25(万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85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1.25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3.75
温馨提示:在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时,无论是货币性资产还是非货币性资产都需要将其纳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交纳企业所得税。
三、拨款转入
【案例3】
A公司收到国家拨入用于技术改造的专款100万元,公司以100万元购入技术改造所需设备(不需安装),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以下单位统一为“万元”):
收到国家拨款转入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专项应付款 100
购买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四、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案例4】
A公司重新评估部分固定资产转出作为对另一企业的投资,这部分固定资产的原账面金额为1 400万元,累计折旧为700万元,重新评估后为1 100万元,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以下单位统一为“万元”):
借:固定资产——设备 400
贷:资本公积——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400
温馨提示:分录中“资本公积——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科目计算方式如下:
法定财产重估增值=1 100-(1 400-700)=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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