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公积金提取新规2020「内江公积金卡」
时间:2022-10-15 11:02:11 • 来源:大千社区
内江人快来看
提取住房公积金又有新调整啦!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内江市实际,现对《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内市公积金管发〔2009〕3号)文件第四条第四款“出境定居或非本市户籍缴存人已未在本市就业的”予以调整:
各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一、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离本市的,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办理销户提取。
二、异地转入内江市的,需在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此后如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离本市,封存满半年后可办理销户提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7日
编辑:大千妹儿
来源:内江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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