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人 办理公积金业务有新要求嘛「呼和浩特公积金」
时间:2022-10-01 18:53:05 • 来源:掌上巴彦淖尔
8月18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从2021年8月16日起,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夫妇,必须持有当地民政部门信息网站能查到的合法结婚证。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干部王文利介绍说:“随着当前公积金办理业务增多,部分市民在办理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业务时,提供的结婚证是过去老式结婚证,工作人员无法在系统内查到相关婚姻信息。为规范业务操作、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请没有完善婚姻信息的家庭尽快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巴彦淖尔市政务中心3楼6号园设立公积金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及贷款方面的全部业务。同时,在巴彦淖尔市政务中心办事大厅放置自助服务终端为办事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扎实推进公积金“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办结、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享受更好的公积金办事便利。
临河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刘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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