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又一怪”晋商银行、中国华融追债怪
村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办出了“房产证”,还用这个“房产证”在晋商银行贷出了款,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到期不还钱,晋商银行低价转给了中国华融,华融公司不找资产远超债务的债务人要钱,却追着“担保人”要钱……糊里糊涂被划走5000万的吴先生觉得自己太冤枉。
怪!村集体土地建房办了“证”贷了款
2011年1月11日,晋商银行与山西太原商人王某控制的太原锦绣家园公司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2亿元。同时晋商银行与锦绣家园公司签订 《抵押合同》,约定锦绣家园公司以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办 三给街的房产(1幢、地下室、6幢、8幢、10幢、12幢、14幢、 15幢、17幢)为上述《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吴先生的公司也在同日签订了担保合同。
吴先生表示:“锦绣家园公司的房产,当时经过评估的价值是4亿元,而且都有‘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给银行以后,2010年12月9日,晋商银行在房产部门办理了上述房产的他项权证。”彼时,在有评估4亿元的商铺房产作抵押、同时有保险公司承保财产保险、有王某30%的股权作质押、且在晋商银行“审核无误”的情况下,吴先生没有多想,就按银行要求为其签署了格式化的“抵押担保合同”。随后,晋商银行向王某控股的公司发放了两亿元贷款。
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办三给村村委会一名负责人说,锦绣家园公司的房产都是建在三给村农民集体土地上,2007年的时候,锦绣家园公司负责人王某与村委会签订了租赁合同,时间从2007年2月13日到2027年2月13日,租赁期20年。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租用村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是不允许办理房产证的。既然是村办集体土地的房产,后来是怎么办理了房产证的?相关工作人员说不清楚。
太原市尖草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太原锦绣家园公司建在三给街的房产,在2009年11月的时候,由原太原市尖草坪区房产管理局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2019年9月,由于机构改革,原太原市尖草坪区房产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归尖草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关房产主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法律界人士指出,自1998年3 月1日起,太原市新划城区范围内的产权登记发证,统一由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实颁发,其他部门或单位未经允许不得办理与 登记发证有关的事项,擅自制作发放的权属证书一律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上述相关房产是建在集体土地上,根据《租赁合同》,锦绣家园公司在租赁的土地上投资建设的房产依法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涉案的土地涉及集体土地是不允许抵押的,案涉他项权证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况且根据原太原市房屋管理局的规定,原太原市尖草坪区房产管理局已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法定职责,超越职权所作的行政行为不具有合法性。
怪!名不副实的“担保人”被追债
前述所谓“贷款合同”到期后,王某在有足够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未按合同约定足额还款。此时,晋商银行应通过向债务人王某继续追债、通过实现担保物权、向保证人求偿等多种法律途径收回自己的贷款本息余额。
奇怪的是,晋商银行却直接将本利达上亿元的债权以“不良贷款”之名,以很低的价格(2.79折)打包转让给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山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后华融公司诉至太原中院并依据判决要求申请执行吴先生作为“担保人”的财产。
2021年5月11日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已判决,确认该区级房产管理部门2011年颁发给王某他项权证的行政行为无效,该区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同判决、积极纠错,但华融公司仍强烈要求执行担保人。与此形成极大反差的是,太原市中院官方财务调查显示,主债务人王某控股的公司有价值数十亿元的固定资产、有股权、相关财产已投保商业财产保险、有每年数亿的租金公司正常运营,而且王某本人在法庭上公开承认自己有偿还能力,愿意积极偿还债务。
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判决进一步说明房产证、他项权证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中院也在给吴先生提出的执行异议的裁定中写道:本院认为,鉴于本案行政诉讼在二审期间,行政诉讼的结论将影响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查。法院认为房产证、他项权证是否合法有效影响执行。可是,奇怪的是,这些存在的重大问题都没有影响到吴先生的五千万元被直接划走。
怪!债务人主动承担债务没人理
最让吴先生搞不懂想不通的是,先不说贷款合同合不合法,即使他作为合法“担保人”,也应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才承担相应责任。
“王某在出庭的时候,他愿意积极偿还贷款,其名下还有价值数十亿的固定资产,每年都有数亿的租金收入,可是资产处置公司却偏偏揪住我不放。”吴先生很委屈。
“‘主债务人’王某多次公开表示,在听证会上也反复强调有偿还能力,愿意还债。而华融公司为何把王某放在一边,而急不可待的去追着所谓的‘担保人’的我追债划钱,还对抵押房产的证件无效一事置之不理,这公平嘛,这公正吗,这讲道理嘛?晋商银行和华融公司到底是咋回事……”